16、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村民申请后开展审核工作的内容? 答: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资料后,组织人员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1)申请材料是否真实;(2)申请人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分户资格;(3)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4)申报内容(宅基地使用人、面积、四至范围及房屋建成年份等)是否属实。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村为单位将申请及审核材料上报镇(街)审核。 17、镇、街办理审核工作的内容? 答:镇(街)审核确认符合“一户一宅”、建房面积标准及用地批准使用情况后,出具审核意见,以村为单位将申请及审核材料上报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 18、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审查工作的内容? 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时间、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规划等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