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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周永宏 履行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

21-8-7 12:3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536| 评论: 0|来自: 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上检察院

摘要: 2021年端午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时间已过,周永宏整理好手边的案件材料准备回家。经过检察院门口的值班室,见到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一手拄拐杖,一手提竹篮,摸索着走进了检察院大门。老人哆嗦着手,从竹篮里 ...
2021年端午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时间已过,周永宏整理好手边的案件材料准备回家。经过检察院门口的值班室,见到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一手拄拐杖,一手提竹篮,摸索着走进了检察院大门。老人哆嗦着手,从竹篮里拿出一叠材料说要申诉。值班的保安让他节后再过来。见此情景,周永宏即刻迎上去,引着老人回到了信访接待室,为他倒上一杯热水,开始耐心地倾听老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诉说。这是周永宏,在他多年检察接访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也是他“俯首甘为孺子牛,心系检察筑忠诚”职业理念的体现。


工作岗位上不计较个人得失

自2003年进入增城检察院以来,周永宏先后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第五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工作,现任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十八年来,他在工作岗位上不计较个人得失,像一头“老黄牛”一样,坚守初心,默默耕耘,践行为民情怀。

在工作中,他积极创新,参与了多项信访工作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工作成效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广州日报》以及广东卫视、广州电视台、新浪网等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效果。因工作表现突出,周永宏多次被评为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增城综治维稳先进个人,获得广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增城“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阳光接访,做信访群众的“自家人”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窗口”。从检十八年,周永宏从事控告申诉检察信访工作的时间长达十五年,他自创了“五四三接访法”(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口、一句问候暖心、一句好话消气的“五个一”和热情接待做到位、接待笔录记到位、政策法规讲到位、化解矛盾抓到位的“四到位”以及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上告无门访的“三个妥善处理”);

多年来共处理各类来信来访超过3000件次,均依法依规得到妥善处理,办结率达到了100%,没有出现一件因接访态度等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在日常接访工作中,面对信访群众的各种诉求,周永宏善于倾听,沟通时主动换位思考,用朴实的语言释法说理,信访群众总是把他当成“自家人”,他诚挚的笑容也温暖了众多信访群众的心。在他的带领下,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获得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广州市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蓝某信访案件中,信访人蓝某因房屋产权纠纷,多年来多头信访举报,并多次扬言如果对有关单位的调查结果不满意就要越级上访。因其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近10余年前的多宗诉讼,且案情复杂,涉及单位较多,需综合协调解决。周永宏多次接访蓝某,起初蓝某不理解,反复缠访,甚至谩骂,周永宏始终微笑面对。注意到蓝某的言行较为偏激,周永宏及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为其积极奔走,一次、两次、三次……最后帮助蓝某依法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此后,蓝某一改以往敌视态度,说道:“感谢检察官没有让我做傻事,是检察官帮助了我,也是检察官救了我!”

 以民为本,做维护人民利益的“贴心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周永宏始终抱着“以民为本”的思想,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的冷暖和需求,关心和保护弱势群体,不仅经常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困难信访人,还积极帮助刑事被害人家属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救助,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服务全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周永宏积极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办或协办司法救助案件42件,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民事侵权被害人及涉法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140余万元,切实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出检察力量。

姜某是一名外来打工者,在增城区某村为当地村民建房时不慎从楼上摔下致重伤瘫痪。经增城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获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68万余元,但除了案发时垫付的医疗费88350元外,一直未能收到剩余赔偿款项,经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能执行到任何赔偿款项。姜某瘫痪在床,丧失了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且要专人护理及持续治疗,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其妻子也患有高血压、颈椎病等疾病,生活特别困难。

为此,周永宏积极引导姜某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程序受理了姜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其后,周永宏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办理情况争取支持,为姜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姜某的身体情况,周永宏带领工作人员赶赴姜某在惠州的租住地,把救助金送到了他的手上。接过救助金的那一刻,姜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送上了一面上书“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

转变理念,做刑执工作的“有心人”

2020年5月,周永宏调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担任部门负责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涉及面广,转战“新的战场”,周永宏努力追求“求极致、过得硬”的工匠精神,主动关注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发布,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强化工作能动性,迅速掌握了工作要领。他带领部门干警对看守所在押人员5597人次进行了检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671人开展了检察,监督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2891人,涉及金额5337.65万元。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押管问题,他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了改进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管场所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被监管人员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看守所内的远程提审工作开展是否顺畅,都成了周永宏每日关注的焦点。

他加强与看守所及各办案部门的协调,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信息通报等衔接机制,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除外,他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高效开展了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工作、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啃下一块块“硬骨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履行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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