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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溺亡于增城区的温泉酒店 涉事酒店被罚27.5万 此前曾将家长告上法庭

22-8-19 09:4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007| 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摘要: 2022年8月18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7.5万元。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09日,注册地位于广 ...
2022年8月18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7.5万元。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09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村松柏朗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林干能。经营范围包括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西餐服务和自助餐服务等。据媒体此前报道,该公司旗下温泉酒店曾在去年发生一起女童溺亡事故。

事发后,该公司以女童父母未尽到看护责任为由将二人告上法庭,随后家长对该公司进行反诉。今年6月份,该案历经起诉、应诉、反诉之后,双方最终签下和解协议。据天眼查app显示,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保证安全投入,未按规定数量配备救生员,未在观瀑游泳池凉亭旁的两处救生观察台安排人员值守,组织安全员巡查不到位,违规设置充气游乐设施,造成观瀑游泳池浅水区与深水区之间的视线受影响的违法事实,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女童溺亡,家长被酒店告上法庭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8月,一名7岁女童(萌萌)在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运营的广州白水寨嘉华温泉酒店泳池溺水,经4个月抢救仍不幸身亡。但萌萌去世前,她的父母被酒店告了。酒店认为,萌萌的父母未尽到看护责任,对此事负主要责任;结合类似案例,酒店负三成左右的责任。于是,酒店起诉了萌萌的父母,要求返回此前垫付39万元医疗费的70%。

萌萌的父亲张先生表示,为了救孩子,他们一共花了90余万元,仅icu的费用就有50多万元。其中,酒店先前垫付了39万元,之后拒绝垫付,其余费用均由家属承担。张先生当时称,发生溺水事件的室外泳池,没有安全提醒标识,有很多安全隐患;按规定,该游泳池需配6个安全员,但萌萌溺水时一个安全员都没有;两名酒店住客在对女儿进行抢救时发现急救箱基本是空的,没有除颤仪,也没有氧气袋。

张先生的这一说法得到另一位酒店住客的证实,但酒店给出的说法却截然不同。涉事酒店一位陈姓负责人通过短信回复记者称,酒店游泳池配有安全员,并参与了对萌萌的抢救;涉事游泳池有安全标识,配有急救箱和氧气袋。事发后,酒店和张先生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遂决定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双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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