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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增城市流行“装修合同”藏猫腻 业主签订需谨慎

已有 823 次阅读13-5-26 05:43 |系统分类:评论&观点| 装修, 增城市, 购房者, 开发商

2013年5月起,有居民向媒体反映,说其想在增城市购买一套房子,但在看好楼谈及合同签订时,却被开发方告知须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购房合同,一份是装修合同。当然,这是一个包含精装修的楼盘,问题是,现今增城的许多楼盘,似乎都流行精装修了。

“装修合同”是什么玩意呢?这个看起来不用解释,不就是购房后装修的合同嘛,开发商不仅帮你盖好了房子,还负责帮你装修,让你免却装修的劳碌之苦。曾受过新房装修煎熬的人,对此或许会持赞许的态度,就算是喜欢个性风格的人士,也可以对装修设计提出要求。

果真如此,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问题是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此处“装修合同”指向的装修,却不是单纯的装修,而是“挂羊头卖狗肉”式的“装修”,其背后实有另一层猫腻,普遍即为规避限价。具体做法就是,楼盘一改买毛坯房为买精装修房,公开的房屋均价在“限价令”规定之内,但购房者付出的资金却超过了均价,因为有一部分资金被纳入到了“装修”中,最终算起总价,再平均下来,每平方米的价格就远不是均价所示的了。

也就是说,同时签订了“装修合同”的房子,实际上并不能算是限价房,因为你要付出的总价并不比没有“限价令”之前的少。然而正式的购房合同上又明确标示,你所购买的房子价格是符合限价规定的,究竟原因,就在于有一部分款项被转嫁到了“装修”中,而装修款是不能在银行做按揭的,无迹可寻,说起来只能是纯属买卖双方情愿的行为,购房者为此还需承担的,是首付时要同时付清装修款。

假如真是装修也就罢了,毕竟新房子总是要装修的,问题又在于,开发商代作的装修,你根本就不知道成本多少,究竟与所付费用是否符合?有一点可谓心照不宣,即其中肯定有着价格空间。还有,所用材料质量是否值得放心?就这些年众多楼盘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来看,也不免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如果房屋入住后质量问题频出,那么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烦恼,即便到时开发商肯负责,也如新衣打补丁,终究是不够顺眼和舒服了。可以说,所谓的“装修合同”,不仅是开发商规避限价的一种手段,同时也可能是开发商埋下的一个隐患。在这里,不得不提醒购房者,“装修合同”就是这样的一个玩意,签订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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