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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增城市朱村街应急突击队成立以及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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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30 1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进一步增强街道办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建增城市朱村街应急突击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突击队队员。

一、招聘条件

根据当前朱村街的工作实际,此次共招聘21名应急突击队员。
(一)其中20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2年11月30日);2、身高170cm以上,体格强健,身体素质良好,没有传染病或慢性病,裸视0.8以上;3、朱村街以外的本市户籍;4、品格良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需长期集中住宿、训练、待命;5、退伍复员军人身份(武警部队的优先考虑)。
(二)另有1名需符合上述1-4条,同时,需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朱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联系人:朱梅英;联系电话:82852038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及相关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的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资格审查:计生情况和无犯罪记录情况审查。需提交的资料: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原件)、已婚的应聘人员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计生服务证、孩子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三、聘任方式: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与街道办签订2年的合同,纳入街道办的合同工统一管理。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发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含所有福利补贴)。
2、正式聘用的工资:基本工资1350元/月,特殊岗位补贴500元/月,另外,按出勤次数、执行应急工作次数适当增加补贴。表现突出的实行单项嘉奖,其他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节日费)参照街道办一般合同工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朱村街道办事处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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