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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市"绿帽男"怒砍奸夫几刀 犯故意伤害罪 判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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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2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晨5时许,天色微亮,42岁的老利像往常一样,来到妻子工作的厂房,准备接她下班。等了许久,不见妻子影踪,连电话也没人接,老利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早上7时左右,妻子回到家,手里还提着一袋装有衣服和化妆品的袋子。她这装扮,明显昨晚没有上夜班。究竟昨晚去哪了,干什么去了?老利几乎带着咆哮的情绪追问妻子。

妻子自知做错事,也不隐瞒,但吐出的实情让老利如吃一记闷棍。原来,昨晚妻子应约和一个黄姓男子出去买衣服,之后逛街到深夜,就一起在宾馆开房过夜。至于两人当夜在宾馆里有没有发生关系,妻子则不承认。老利听到这,早已气得火冒三丈,立即拉着妻子,要去找黄某算账。在工厂宿舍,恰好看到黄某下楼,妻子胆怯地跟丈夫指认了这个人。此刻失去理智的老利拿起一把菜刀,疯了似地冲了上去。

黄某吓得屁滚尿流,拔腿奔跑,还是被出手迅猛的老利砍了几刀,后背和肩膀都负了伤。追了一段路,老利停下脚步,大声喊道:“这次我警告你,要是还有下次我不放过你!”之后,他把菜刀扔进河涌里,一把拉着妻子回去。傍晚,饱受思想挣扎的老利觉得闯出祸了,最后还是找厂方领导说明一下情况。厂方领导一听老利持刀伤人,认为这事还得报警。随后,老利在老板办公室由民警带走。

地点:增城市法院;结果:老利犯故意伤害罪领刑八个月

判决依据:被告人老利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老利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本案因琐事而发生,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发存在一定的过错,遂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by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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