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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清理整治增城市增江,东江(石滩段)沿岸非法码头,堆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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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5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生态环境,保障河道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开展增江、东江(增城市石滩段)沿岸违法设置码头、堆场清理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增江、东江(石滩段)两岸非法设置的码头、堆场等。

二、对整治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码头、堆场及其他建(构)筑物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于2014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拆除码头及堆放场的建筑、堆放物,并恢复原状。

三、对拒不执行清理整治的非法码头、堆场业主,依法追究责任;对逾期未自行拆除清理或恢复原状的,将由公安、水务、交通、国土、城管、工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河道管理秩序,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河砂、块石、泥土、矿渣、煤炭等阻碍行洪的物体。

五、对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增城市水务局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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