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14年7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商事登记改革暨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7月上旬增城市印发《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问题引导无照经营业户办理证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统一为3年,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临时场地证明发放难、不规范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增城市商事登记改革“宽进”的症结所在。为降低商事登记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增城市制定《意见》,以进一步简化办理场地证明流程、统一标准和时限、明确权限和责任。《意见》明确,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为3年。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镇街应在受理申请人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会议通报了增城市上半年商改与无照整治工作情况,对《意见》进行了简要说明,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据了解,2014年以来,增城市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增城市场主体增量显著,商改成效初显。
增城市新增商事主体5440户,新登记数量较2013年同期增长46%。增城市在做好“宽进”的同时落实“严管”,大力整治无证照经营,上半年共查处无证照经营线索1203户,各镇街共核发《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639份,增城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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