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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提出13项城乡建筑要求 景观敏感地带一线建筑不得高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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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11 11: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上旬,增城市规划局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规划建设办主任和36家建设单位及其设计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完善增城市建筑景观和宜居环境工作。会议提出13项城乡建筑要求,其中,山边、水边、园边、主要公路沿线等景观敏感地区一线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5米,二线建筑要求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建筑高度应低于远景山体高度的1/5,以形成良好的天际线。

会议研究了当前增城市城乡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建筑立面同一项目不同开发时期效果越做越差;建筑连续面宽过大、密不透风;建筑色彩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建筑设计简单、缺乏细节、不耐看;商业形式呆板、单调、档次低;社区内羽毛球场、游泳池等配套不足;项目外围环境缺乏绿化;公共建设配套如变配电房、餐饮、肉菜市场等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就如何改善城乡建设,增城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了13条要求,包括山边、水边、园边、主要公路沿线等景观敏感地区一线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5米,二线建筑要求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建筑高度应低于远景山体高度的1/5,以形成良好的天际线;同一路段、同一片区、同一项目建筑色彩应该协调,并且要做好绿化工作;小区内要根据人口规模配置一定数量的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篮球场等体育场地和儿童游戏场地,配备的游泳池单个面积不小于1250㎡(25m×50m);

大型公共建筑如学校、增城市场、图书馆、体育馆等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成规模的集散广场,用于疏导人流和车流;在小区附近形成集中式商业,形成独立商业街,并可在集中商业前设置铺地广场,可供儿童游戏和广场舞,同时避免喧闹对小区的影响;小区内变配电器要远离住宅设置,垃圾中转站外墙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等。

据悉,接下来增城市将按“从注重图纸审核到注重现场把关,从注重技术规范到注重景观考量,从注重程序合法到注重建成效果”的规划管理思路对建筑景观环境进行调整完善,建设单位及其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办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办理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施、项目规划验收等各阶段都要有专家评审会或市城乡规划局把关,确保建设项目规划能够完全按照规划管理要求实施,切实把增城建设成为更加宜居宜业、令人赏心悦目的城市。(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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