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2014年,增城市开展了第二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结合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增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普查登记和项目调查,完成了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经广州市普查办组织专家对线索进行甄别和增城市专家组的评审,确定列入增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项。现将增城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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