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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日报讯】2015年6月15日上午,增城区长罗思源主持召开增城区委,增城区政府工作会议,研究讨论违法建设查控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巡查工作方案。会议研究讨论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巡查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增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增城区委、增城区政府将于2015年6月上旬召开现场会,逐一检查各街镇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会议研究讨论了违法建设查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增城区开展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增城区范围内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新建、拆旧建新和扩建等情况,重点是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游资介入开发建设销售、大体量的违法建设,超高、超大的村(居)民自建房,涉嫌贪腐及渎职行为的违法建设。对存量违法建设,在摸清底数、建立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分步骤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5月4日至6月15日,核查登记在建违法建设。
第二阶段为6月16日至7月15日,主动整改违法建设。各镇街对不符合审批(备案)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组织清拆整改,消除新增违法建设存量,并报区查违办备案。
第三阶段为7月16日至12月31日,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各镇街、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执法,全面查处拆除新发现的违法建设,对未能按期拆除的违法建设,禁止投入使用,做到违法建设“零增量、减存量”。
第四阶段为长期,建立完善疏堵结合、分类处置、属地管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的查控违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摸清底数,主动整改;严控增量,及时清拆;协同查处,严查严控,对未能按期拆除整改的违法建设,齐抓共管,防止继续抢建,禁止投入使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疏堵结合,源头治理;加强监督,强化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查控违法建设职责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数字管控,阳光执法,建立增城区统一的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违法建设查处全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会议明确,镇街一个月内新增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直接责任人责令免职,主要责任人责令辞职,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一个月内新增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而少于3000平方米的,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第一责任人在增城区委常委会议、增城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公开道歉,并在《增城日报》上进行刊登。一个月内新增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而少于2000平方米的,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对第一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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