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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害人更害己:增城90后男子吸毒后 放火烧出租屋 获刑3年半赔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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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12 17: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羊网讯】吸毒害人更害己,本案中的90后青年张某吸毒后产生幻觉,居然把出租屋给烧了,因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事情并未因这场牢狱之灾而终结,涉案出租屋房东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因纵火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记者2016年11月12日从广州市增城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房东5万多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31日,张某在案外人李某租住的房屋内多次吸食毒品冰毒,次日,张某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在房间内用打火机将床单点燃实施纵火,造成房间内财物损失。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2月24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违法犯罪理应付出沉重的代价,可张某万万没想到这次不仅坐牢还得赔偿。该案一审刑事判决生效后,涉案出租屋房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因纵火而造成房屋的财产损失。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张某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放火焚烧公民财物,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应依法承担民事偿赔责任,判决张某赔偿原告54810.3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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