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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镇铁腕查处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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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2 10: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2月21日,中新镇组织逾百名干部对该镇山美村苗圃场的违法用地进行联合执法,拆除了一幢框架结构、面积近2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如图)。由于事前政策宣传到位,拆除行动和谐进行。


   
据了解,连日来,中新镇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查处2010年度国家卫片违法用地现场会精神,制定严密方案,下大决心,对违法用地实行刚性治理,铁腕执法,确保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据初步统计,到2月21日止,该镇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完成复耕复绿面积约170亩,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中新镇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一手抓当前整改任务的全面完成,一手抓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是成立50人建制的“两违”查处执法专业队,开展日常旋风式的动态巡查行动,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是建立镇村社三级捆绑式问责制度,对“两违”实行量化管理和每周一报。对接近警戒线的,实行黄牌警告,对达到或超过警戒线的,实行红牌问责,镇挂村领导、挂村部门负责人及村社负责人一个不漏,都要进行严厉问责,直至予以免职或停职处分,形成“一杆子插到底”的“两违”查处责任制。同时,对党员及镇村干部参与“两违”的,一律予以党纪和政纪处分,增强党员干部模范带头遵守国土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

三是将“两违”查处作为村(居)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第一指标,对受到黄牌警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一半,对受到红牌问责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把村(居)干部推向“两违”查处的第一线。

四是对违法建设实行“四不”制度,即不供水、不供电、不通信号、不发营业执照,对私接水、电、信号的,以盗窃水、电、信号论处,追究违法建设者的法律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中新镇规范农村建房操作指南》,引导村社合法报批和使用宅基地,确保村民按规定建设新村、新房,从源头上遏制农村住宅违法用地行为。

六是成立中新镇公共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严把项目立项关、用地手续报批关以及招投标关,确保公共项目用地合法、建设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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