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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6: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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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信访的角色
维稳提高了警察在权力格局中的地位,与此同时,法院却保持在从属的地位。如果矛盾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公安局,而不是司法系统,中国的司法改革就会受到负面的影响。
《财经》:今年的多起群体性事件都调动了不少警力,这些成本又是如何分担的?
于建嵘:从治安上讲,当然是公安部门的责任,但参与维稳的不仅仅是公安部门。正因为维稳的需要,所以需要赋予公安部门更大的权力,一种方式是担任政法委书记,另一种为担任政府副职。我更倾向于后者,前者会导致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干预。
《财经》:最近各地公安机关负责人纷纷兼任地方党委副职或政府副职,如何看待这种情形?
谢岳:公安部曾出台政策,城区公安不受制于区县,而是直接由市级公安管理和指挥,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要让公安受制于地方,但改革执行得并不是很好。即使区公安局的财政来源于上级公安,而上级公安来源于其同级财政,但是区公安仍有许多经费受制于同级区县。在维护公共秩序的时候,特别是出现群体性事件,公安部门很难独立于当地政府。
维稳提高了警察在权力格局中的地位,与此同时,法院却保持在从属的地位。如果矛盾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公安局,而不是司法系统,中国的司法改革会受到负面的影响。
《财经》:法院系统呢?
谢岳:国家也试图扭转司法系统在维稳中的从属地位。2003年推动的政法经费改革,增加中央和省财政对政法系统经费的转移支付,让法院能和地方政府之间保持更大的独立性,但是效果不理想。
法院之所以仍然依附于地方政府,党委的因素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中介作用。
《财经》:如何看待信访系统在维稳中的角色和作用?
于建嵘:信访在整个维稳体系的位置可能更加重要。调研中我曾发现,在云南某地,一个信访局的科长可以命令法院院长到什么地方接访民,这样就把整个官僚体系的层次搞乱了。
谢岳:信访带来的维稳压力,不是信访部门本身带来的,而是因为其他解决纠纷的通道没有起到作用,如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民间组织等。这些有效的机制基本失效,使得不满的人只能寻求唯一的一个、看似可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信访。
长远之道在司法改革与政治改革
在外围打转解决问题,不仅积累更深刻的矛盾,也会错过中国政治进步的机会。
《财经》:目前越来越多因为上访而被关精神病院、学习班,劳教或判刑的个案被披露,呈现出一种社会管理的混乱状态。
单光鼐:当务之急是要厉行规制,对于法定允许的予以保护并帮助其实现,对法律禁止的必须坚决制止。
冯仕政:要创新社会管理,就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权责、部门与部门之间划分权责,都要讲求法治。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内部不怎么讲法治,政府和社会之间也不怎么尊重法治,结果是对于社会纠纷小闹小处理,闹大了成了政治问题才能解决。
《财经》:解决问题的长远之道是什么?
于建嵘:第一,要讲社会公平。要调整社会分配机制,社会公共服务要向穷人倾斜,保障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拓宽底层群体特别是底层知识分子进入体制和主流社会的渠道,特别要从政治上高度重视公务员考试的不公状况,让民众都有机会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二,司法公正。改变司法权力地方化的现状,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人、才、物应脱离地方党政。第三,加强政治改革。第四,加强社会建设,放开社会组织,运用公益力量整合社区。处理这些问题,执政者需要大智慧。
谢岳:从历史以及长远来看,普遍的社会不满只有借助于政治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外围打转不仅积累更深刻的矛盾,也会错过中国政治进步的机会。退一步讲,即使不进行政治改革,司法改革也仍然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不可替代的途径。通过司法改革,让法律能够实实在在地保护公民的权利,能够真正地管住官员的腐败行为,只有这样,维稳才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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