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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遭碾离世后的第4天,10月24日下午,在广东增城,一个不满三岁,同样名叫'悦悦'的女孩被车撞倒,头脸遭碾。旁边路人合力将车辆抬起,齐心相救。虽然这个小悦悦最终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但是这次路人的齐心救助被网友们称为人们的“自我救赎”、社会的“道德觉醒”。
小悦悦的命不如“道德”值钱吗?第一个小悦悦死了,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路人没有道德;第二个小悦悦死了,已经没有多少媒体关注了,是因为路人有了“道德”。四天之内死了两个小悦悦,却没有一个媒体敢站出来说说她们是为什么死的?谁应该为孩子的死承担责任?
简单地宣扬“道德觉醒”要比讲清“承担责任”的问题简单安全的多。“责任在父母”的话容易讲,但一旦这成为讨论的话题,问题就要复杂化,会涉及很多的社会问题。其实“小悦悦们的死”不单单是父母的责任,而是社会的责任。没有人愿意,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最好还是别提。为什么要为这些本“不值钱”的生命去触及那些棘手的问题呢?
大家会说,中国的国情不同,无法向美国一样立法保护儿童。但媒体借机做做宣传总是可以的吧。即然媒体有信心能够通过小悦悦事件让全国人民“自我救赎”,唤起全国人民的“道德觉醒”,难道就没有信心,做做宣传让爱自己孩子的家长尽职尽责,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社会就不能想一想你能为这些父母做些什么。
我们不能做到完善,但我们总可以做的好一点;我们无法救所以的“小悦悦”,但多救一个总比一个不救更好吧。社会道德是应该提倡,但当前表彰的“道德”真的无法避免“小悦悦”的死。即使那天18个路人有人出手相救,“小悦悦”就可以不死吗?如果出事前有一个路人管一下“小悦悦”,也许她今天就还在人间。撞车后的救叫“道德”,撞车前的救就不叫“道德”吗?保护我们的孩子应该首先从防止他们受到伤害入手,这和宣传“道德”观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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