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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派潭镇有村民非法占用农田建厂 两级政府“踢球”至今难拆

10-7-12 03:1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891| 评论: 0|原作者: 广州律师观察网

摘要: 增城市玉枕村牛轭社村民违规占用农田地建厂阻塞道路,污染环境,村民多次举报,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镇长称为保护该企业的利益,将请求市政府给予关照,市政府的通令在一个镇长眼里竟然成了“儿戏”。日前,记者在 ...
增城市玉枕村牛轭社村民违规占用农田地建厂阻塞道路,污染环境,村民多次举报,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镇长称为保护该企业的利益,将请求市政府给予关照,市政府的通令在一个镇长眼里竟然成了“儿戏”。日前,记者在增城市玉枕村牛轭社采访时,村民告诉记者,本村的朱容伯、朱翠阳父子在2005年2月,没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就在本社新坡路吓、河坝边占地6.6亩进行大肆建设厂房,开办建豪家具厂.

家具厂开工后,在生产中排放很多硫酸,直接流入附近河道,空气也弥漫着呛人的气味,晚上加班时产生巨大的噪音让原本安静的村庄噪音不断,周边的老百姓多次到有关单位举报,甚至和朱老板协商,希望能够为附近百姓的生活考虑,不要往河道排放硫酸水,晚上不要搞出那么大的噪音,可是,朱老板依然如故,对于村民的反映不予理睬。村民朱加桐称,自朱翠阳占用农田建厂造房,他就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举报。

2008年5月14日,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增国房监复字【2008】74号关于投诉玉枕村牛轭曲社村民违法用地事情的答复,朱翠阳构成非法占用土地,并已经立案查处,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建议转去相关部门调查。2008年8月21日,增城市城乡规划局下达增规罚字[2008]第118号处罚决定书,认定朱翠阳所建的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已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限期在9月5日前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整饰现场,恢复原貌,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依法强制执行。

2008年10月10日,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做出增国房监复字【2008】268号答复,明确责令当事人(朱翠阳)退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鉴于该案件是2005年发生的历史违法用地案件,如朱翠阳逾期不自行拆除,国土局将严格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清理。增城市国土和房产局以及增城市城乡规划局的文件,朱翠阳对此无动于衷,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之所以敢这样对抗政府的相关文件,是因为政府有官员给他做保护伞。

2009年4月7日,增城市政府做出增信访复查[2009]3号关于朱加桐信访问题的复查意见,认为根据信访条例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此事由派潭镇调查处理。2009年1月20日、2010年1月4日,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先后答复,确认朱翠阳违法占用农田建厂情况属实,称将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该部分违法建设。

2010年1月8日,3月2日,派潭镇政府两次给朱加桐复函,称他在2009年12月15日致电广州市信访局,反映所举报之事,派潭镇党委、政府很重视,认为朱翠阳的厂房违法用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作为镇一级政府没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建议朱加桐向县级以上有权机关申请处理。朱加桐朱加和气愤地对记者说:“增城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都已经明确朱翠阳、朱永希违法占用土地,并且限期拆除,可是派潭镇政府却以是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执法权等借口推诿,我在这几年的举报中,多次接到威胁恐吓电话,难道只有搞出人命才能引起政府官员的重视?”

增城市国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国土部门只是对使用土地单位进行依法鉴定是否合法用地,没有直接行使拆迁权,如果属于违法用地,将会把有关认定材料转给政府有关部门,然后再由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做出相关批示,要求镇街一级单位负责监督拆迁,如果镇街等单位拖延或执行不利,可以问责相关领导的责任。2010年7月24日晚上8点47分,派潭镇李锦培会长打来恐吓电话举报者,称在举报将要他们的子女承担,还有政俯也会暗中帮忙来报复他们(有录音)。派潭镇胡镇长曾公然对外宣称,那么多违法占地建厂的企业,拆哪个也不能拆这个建豪家具厂(有录音)。

增城市规划局在7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在8月15日拆除。记者在采访派潭镇胡镇长时,他说,接到市政府的通告后,就开会研究两套拆除方案,一是让其自己拆除。记者问道,市政府在2008年就曾限令在当年9月份自行拆除,可是事过两年多时间都没有自行拆除,这次他们会自己拆除?胡镇长称,如果他们不拆,镇里将强制拆除,随后,他话题一转又说,考虑到他们的生产实际情况,他们是生产学生课桌的,目前又是工厂的生意黄金旺季,镇里在向市政府打报告,希望市政府能够宽容几个月,等生产旺季过去后在拆除。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陈武权律师.陈律师称,2005年朱翠阳违法占用农田建设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经村民的多次上访后,2008年,增城相关部门确认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属违法建筑,并责令朱翠阳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饰现场,恢复原貌。但至今已有两年,该厂仍未拆除,已过了合理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起诉增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同时,希望增城政府部门本着认真为民办事的态度,及时依法处理此事,以免讼累。

为了保护土地,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增城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边查边拆,不遗不漏;同时,严格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然而,增城市的这个规定在派潭镇成了一纸空文。

后记:2005年,朱翠阳违法占用农田建设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经村民多次上访后,2008年,增城相关部门确认朱翠阳所建的广州增城建豪家厂属违法建筑,并限期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整饰现场,恢复原貌。时过5年之余,这个违法占地的工厂依然开得热火朝天。纵观违法者何以能够长期生存?这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不无关系,是领导们不作为?还是某些领导们是其的幕后保护伞?或是利益的分享者?

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是无条件的,然而,在增城这个地方,有关部门已经确认是违章建筑,又多次三令五申必须无条件拆除,为何几年时间过去了,还不能拆除,面对市政府的限期拆除令,镇长竟然要以镇政府名义公然要向市政府求情,给予一定时间的关照,是否过了拆除限令日期,又能躲过此劫?作为镇长公然面对记者的采访,竟然肆无忌惮地称要维护违法者的经济利益,这也就难怪这个违法占地建厂的企业能够屹立不倒,造成老百姓多年上访不见实质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镇长是在维护违法者的利益还是在保障自己背后效益? 34213248886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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