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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建行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11-5-24 05:1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726| 评论: 0

摘要: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新归集业务管理系统上线”? 答: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切实履行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参考全国其他大中城市的经验,重新设计、开发了一套全新的“住 ...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新归集业务管理系统上线”?
    答: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切实履行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参考全国其他大中城市的经验,重新设计、开发了一套全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系统”,已于2009年6月1日投入使用,首先用于新开户的缴存单位。2010年5月10日起,增城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数据正式转移到广州管理中心的这一套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系统”上运行。
   
二、增城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数据移行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政策是否有改变?
    答:政策没有任何改变,一切业务按照以往既定政策、规定办理,只是管理系统和操作模式改变了。
   
三、今后,增城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以到哪些经办网点办理业务?

(一)在荔城地区,增城建行共设立4个经办网点:
    1. 增城支行营业室,地址: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7号,咨询电话:82743744,联系人:王忠伟
    2. 增城荔城支行,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岗前路15号,咨询电话:82741751,联系人:关梦华
    3. 增城荔乡支行,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西路40号,咨询电话:82623150,联系人:黎华秀
    4. 增城支行碧桂园分理处,地址:增城市荔城碧桂园岸止汀兰6座a号商埔8座a-d商埔,咨询电话:82660311,联系人:王小玲
   
(二)在新塘地区,增城建行设立3个经办网点:
    1.增城新塘支行,地址:增城市新塘镇解放北路168号,咨询电话:82708033,联系人:刘正强
    2.增城新塘港口大道支行,地址: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咨询电话:82704971,联系人:廖灿君
    3.增城凤凰城支行,地址:增城市新塘凤凰城东门商业街31号,咨询电话:82809631,联系人:谢永嘉
   
(三)在石滩地区,增城建行设立1个经办网点:
    增城石滩支行,地址:增城市石滩镇红荔东路29号首层,咨询电话:82922192,联系人:曾雪茹
   
(四)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城办事处设立荔城和新塘两个业务办理大厅:
    1.荔城业务办理大厅,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咨询电话:32851626,联系人:夏叶丹;
    2.新塘业务办理大厅,地址:新塘镇荔新路口汇景酒店南侧(计划今年7月投入使用)。
   
四、增城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数据移行后,新住房公积金对帐簿应该如何办理?
    答:增城建设银行负责为单位直接制作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并通知单位经办人统一领取和签收。增城建设银行将在半年内把所有新对帐簿发放完毕。
   
五、新住房公积金对帐簿发放前,原对账簿如何处理?
    答:职工未拿到新住房公积金对帐簿前,由建设银行发行的原对账簿只作为查询使用新归集业务系统办理业务以前明细的凭证。
   
六、职工如果对新对帐簿内的信息有疑问,应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领到新对帐簿后,如发现对账簿内信息有误,可前往经办网点打印并核对个人账户信息,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对个人账户信息有疑问时,可前往增城建设银行查询、复核。
  
 七、职工如果遗失新、旧对帐簿,应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应当妥善保管本人的新、旧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如遗失旧对账簿,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增城建设银行申请历史明细查询、打印。如遗失新对账簿,可持本人身份证向增城建设银行申请补办。增城建设银行参照储蓄存折挂失流程,注销原对账簿折号,即时为申请职工发放新对账簿,并收取对账簿工本费(暂定每本对账簿3元)。职工销户时,对账簿应作为销户凭证予以收回。
   
八、单位今后要汇缴住房公积金,可以有哪几种汇缴方式?
    答:汇缴可以有四种方式:1.支票;2.委托收款;3.现金送款簿;4.汇款。
   
九、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何种方式提取?用于提取转帐的银行转账账号有何要求?
    答:今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均采用转账支付方式。提取人(或财产继承人)需提供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卡或折)。可以提供以下三家银行的银行转账账号(卡或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定期账户、信用卡不能用于提取转账。
   
十、职工应如何注意减少提取转帐失败?
    答:为减少提取失败,职工提供的卡/折(广州市储蓄账户)必需是本人开户且提供的证件与开户时一致,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没欠费、不是沉睡账户等)(信用卡账户、定期账户不受理)。职工提取业务办理不成功的,中心经办网点人员会及时电话通知职工。因此提取申请人一定要注意在申请表内留下本人手机号码。
   
十一、提取转帐时间一般有多久?
    答:正常情况下,目前提取业务金额到账时间为办理业务当日日结后至当日24时前(具体到账时间以各承办银行划扣时间为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组织开发、改进相关模块,尽量加快提取款项到账时间,方便职工业务办理。
   
十二、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时需填报的各种表格是否可在网上下载?
    答:是的,可以登陆我们广州管理中心的网站下载各种表格(网址:http://www.gzgjj.gov.cn/download.asp?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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