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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检察院2013年6月4日通报,近日该院依法对涉嫌一起特大制毒案件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金被查获制造毒品30余公斤,他的妻子、父母因包庇其罪行而共同被批捕。2013年4月25日22时,位于增城市石滩镇麻车村的自住三层民宅内,公安机关抓获4名涉嫌制造毒品的人员,并现场缴获毒品疑似物和制毒工具一批。
增城市检察院获悉该情况后,当晚即指派两名干警赶赴现场,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快速收集证据,及时锁定了案件焦点,查清了犯罪事实,确保侦查活动合法进行。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金从2013年1月起,大量购进“摇头丸”、“**”、“辉仔”、冰毒等毒品,以及搅拌机、封口机、电子称等制毒工具,在上述民宅制造毒品“开心粉”、“开心水”。案发后,现场查获毒品疑似物30余公斤(经鉴定26余公斤含毒品成分),其行为涉嫌构成制造毒品罪。
据悉,与其同住的其妻韦某云、其父刘某科、其母刘某霞,虽未参与毒品制造,但在明知刘某金长期制造毒品的情况下,仍然纵容其继续犯罪,并在公安到场搜查时转移、藏匿、毁灭涉案毒品,企图帮助刘某金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据此,增城市检察院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by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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