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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荔城街头现私宰“野猪肉” 律师称贩卖野猪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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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17 19: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9月上旬,记者接到热心市民反映称,在增城市荔城街观翠路,有人公然叫卖一些来历不明的肉类,对方自称其所售卖的是正宗的野生猪肉。



“野猪肉”成市民抢手货

2014年9月15日9时许,在观翠路转入荔星大道的路口旁边,记者发现了一个卖私宰肉的流动摊档,两名男子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手推车上摆放着暗红色的肉类,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新鲜,但仍引来不少市民围观、购买。看到记者走近,其中一名摊贩推荐说这些都是野生猪肉,售价为35—40元/斤。为让围观者相信这是正宗的“野货”,摊贩将一块带有獠牙的骨头放在显眼位置。

据他称,这野猪是在山区用捕猎器打来的,肉质更紧、味道更鲜。“这野猪的体重在100公斤左右,卖剩40多斤了。”该摊贩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野猪有的来源于广东与湖南交界的深山老林,除了设摊售卖以外,还给各大酒店供货。“野生的猪肉市面上比较少见,看着新奇,就买半斤回去尝尝!”与前面几位市民一样,陈小姐也因为新奇而购买了这些“野猪肉”。

乱摆卖影响交通环境

记者留意到,随着前来光顾市民的不断增多,现场交通一度放缓,其中有一名顾客将电动车停在了行车道上,阻碍其它车辆通行。“这里是连接荔乡路与荔星路的交通要点,怎能容许在这乱摆卖?”路过的司机张先生说,观翠路不宽,加上周边是东汇城繁华商圈,承担着繁重的交通压力,希望有关部门在加大力度疏导交通的同时,还要注意整治这些乱摆卖的不文明行为。“他们在这里乱摆卖已经有两天时间了,我一闻到这种生肉类的味道就感到恶心!”市儿童公园的一名值班保安告诉记者,摊贩乱摆卖的行为,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这些肉类还因为天气闷热而容易变质,散发出的腐臭味令人实在受不了。

律师:贩卖野猪涉嫌违法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至有关部门。荔城街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他们将会派出执法队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如果存在乱摆卖现象,将根据相关法规条例予以整治。增城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生猪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必须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时还需检验猪肉胴体上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路边销售的野猪肉没有经过相关检疫,无法保证健康,极易出现问题,请到正规农贸市场及超市购买合法肉类产品。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的罗学源律师表示,如果街头摆摊贩卖的是饲养的“野猪”,在无相关的检疫证明下,则视为无证经营,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由于野猪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受到政府严格控制的禁猎野生动物,私人猎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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