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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增城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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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6 15: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医改实际,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9号)文件精神,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人员待遇

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系市卫生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人员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实行全员聘用制。聘用人员只可在本次招聘的十三间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所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对象

2011年6月30日前在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仙村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宁西分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已登记在册,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具体见附件1。
2、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5、服从统一调配。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人数

招聘卫生工作人员300人。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本日起,在广州增城人事网和增城卫生信息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1年12月28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

2、报名地点:

(1)增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科(组):符合职位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在各自单位人事科(组)报名,再由各单位上报市卫生局人事科;
(2)增城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街文化路11号,电话:020-32855106,邮箱:wsrsk@163.com)。

3、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
(2)《增城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工作时间证明;
(4)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要求

本次考试设8个类别,每人只可填报一个类别职位。

(三)资格审核

由市卫生局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委托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命题。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增城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4、笔试内容:相关类别基础知识,分为临床类(含临床医师、麻醉医师、影像医师、口腔医师职位)、中医类、公卫类、护理类、药剂(含中药)类、检验类、财务类、行政管理类等8类。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视其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长短,时间长者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职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广州增城人事网和增城卫生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统筹确定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纳入招聘单位“定编定岗不定员”的模式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增城户籍人员如要求办理入户增城,则需符合增城市人口准入条件;否则在岗期间不予办理入户增城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办020-82731139,市卫生局人事科020-32855106;监督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纪委020-82752102,市卫生局监察科020-3285510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增城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表
2、增城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时间证明(模板)
4、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点击进入下载-ws.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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