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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推进农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制度 可享药物"零差价"和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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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 08: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增城区农村卫生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是增城区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记者2015年12月17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12月,增城区已有221所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166所获医保定点资格的村卫生站已开通现场医保报销服务,建设工作已完成年度任务。

参保村民到以上卫生站看病时只需出示医保卡,就可以享受现场基本药物“零差价”或医保报销的实惠。据了解,根据省和广州市的要求,增城区从2014年起在增城区农村卫生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此前,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报销服务仅在镇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的医疗机构实施,村民要享受药物“零差价”的优惠和医保报销必须要到以上医疗机构就医。

增城区推进农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制度 可享药物"零差价"和医保报销

增城区推进农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制度 可享药物"零差价"和医保报销

荔城街夏街村卫生站已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图为患者在卫生站取药)

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站内使用的药物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共520种)和《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3版)》(278种)范围内选用。参加新农合的村民在获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定点村卫生站就医,一般诊疗费可享受70%的报销比例。

村民在该部分定点卫生站就医时,只需出示医保卡,便可享受基本药物“零差价”或现场报销的实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现场医保报销的村卫生站均与所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联网,全程受到监控。北部山区镇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面进展较快,目前,北部山区镇(含中新福和片区)的104所卫生站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销售,率先实现了地区全覆盖。

医保报销工作也较快推进,截至12月,第一批112所获医保定点资格卫生站中已全面向村民提供现场医保报销服务,第二批141所获医保定点资格卫生站中已有54所向村民提供服务,第三批16所卫生站已完成申报工作并初步通过广州市医保局审核。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农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同时,也将有利于规范农村基层药品流通使用,促进合理用药,减轻农村群众负担。实施村卫生站现场报销措施,也进一步便利了村民。接下来,增城区将继续大力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动村卫生站实施医保报销工作,让该项举措惠及更多村民,不断提升增城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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