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日报讯】租住在新塘的湖北籍老伯覃某(化名)已年近花甲,本是含饴弄孙、尽享天年之时,却因猥亵儿童将自己送进了监狱。2016年5月中旬,增城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覃某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1月,有美术功底的覃某在新塘镇租住了一间房子用于开设儿童美术课外补习班,并招收了一些学生,其中以女孩居多。10岁的被害人小玲(化名)就是他的学生之一。2015年4月25日,小玲像往常一样去补习,覃某并没有出格的举动。补习结束后,其他孩子相继离开,只剩下小玲一人。覃某假装关心小玲,慢慢靠近后强行亲吻小玲的脸颊和额头。
在被反抗推开后,覃某强行拉住小玲并将手伸进她的裤子内猥亵其重要部位,导致红肿充血。小玲尽力挣脱后告诉父母,随后其父母报警将覃某抓获。庭审中,覃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不太清楚猥亵和调戏的区别,且自己年纪较大,请求从轻处罚。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覃某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经办法官提醒,学校和家长应加强青少年生理健康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此外,家长在为孩子选择课外补习班时,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专门辅导机构,并按时接送,避免让孩子和陌生成年异性单独相处。在孩子遇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对任何伤害孩子的事情绝不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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