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治违样本,联动执法形成拆违合力 截至9月17日,增城区共治理违法建设4596宗,清拆面积近270万平方米,完成2018年263.3万平方米拆违总任务的102.33%。其中,9月6日—16日,增城区共治理违法建设625宗,拆除面积58.6万平方米。在超额完成2018年拆违总任务的基础上,增城区“自我加压”,计划2018年力争治理违法建设面积总任务达365万平方米。2018年以来,增城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查违治违工作,各镇街、城管、国土规划、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提升整治效果。 1.层层压实责任 成立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党政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实行挂点联系镇(街)督导制度,定期到挂点镇(街)调研督导,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部门协同、职能部门、镇(街)、村(居)三级联动机制,构建“条块结合、属地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违法建设治理格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明确镇(街)为治理违法建设责任主体,各镇(街)划分违法建设治理“责任田”,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制,建立巡查告知制度,筑牢违法建设治理第一道防线。 2.突出目标任务 制定《2018年各镇(街)违法建设治理任务表》,明确各镇(街)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科学制定每天治理计划,严格落实每日一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及市下达的违建整改任务要求,形成“一图一册”作战图和明细册,做到拆除一起、销号一起。突出解决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黑臭河涌违法建设、重点项目预征地范围、群众投诉强烈、国家卫星图斑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方案精准发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3.形成拆违合力 加强联动执法,整合镇街、城管、国土规划、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力量,增强治理工作合力。采用快速查处违建程序,建立公安、国土规划、住房建设、供水、供电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处置突出快速性,兼顾合法性,做到处置流程“合法、规范、快速、坚决”。对新增违法建设坚持“拆小”“拆早”,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开后门,不留死角,把违法违建行为遏止在地基、立柱状态;对已控停的在建违法建设,逐宗制定整改措施,该拆除的依法立即组织拆除,不能马上拆除的,制定分步治理方案。 4.坚持系统治理 严把行政审批关,相关行政许可单位不得向违法建设当事人发放相关证明,不得核发有关证照、许可证、备案证明。健全物管报告机制,督促物业承担在服务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的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落实装修材料和施工工具出入小区登记制度,每日对房屋装修活动进行动态巡查,发现问题2小时内向拆违实施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制定违法建设治理与三旧改造、城市连片开发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工作方案,坚持规划先行、规划一片、拆除一片、利用一片,解决“拆哪儿”“怎么拆”“拆后怎么办”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