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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2014年7月25日至8月24日,共查处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620宗,交警将对被查处的违法驾乘人员处予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部分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安全意识淡薄,上路时贪图一时方便,没有戴安全头盔,这部分人也许没有意识到,摩托车速度快,保护措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受伤是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率、致残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8月中旬在增城市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
交警大队全面分析了辖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调整路面勤务安排,把警力投入到摩托车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力度。
同时,为严格执法,营造严管、严查、严处的氛围,交警大队定时在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经发现有不戴安全头盔的,马上对其进行查处,坚持发现一宗,查纠一宗。并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行教育劝导,广泛宣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增城市交警部门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时,摩托车驾乘人员可能会突然倒地,这时最先着地的往往是头部。如果戴着安全头盔,就可以减轻驾乘人员头部与地面的碰撞力,减轻伤亡程度。因此,在驾乘摩托车时,为了自身安全,请务必戴好安全头盔。(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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