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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第一个县级公立试点医院理事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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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4 06: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1月29日,增城市妇幼保健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妇幼保健院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副理事长人选。增城市妇幼保健院由此成为了增城市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增城市中医医院”和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中率先成立理事会和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试点医院.

同时,这也标志着增城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的试点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纵深推进。增城市医改办、增城市卫生局、增城市编办”和增城市妇幼保健院第一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据了解,增城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分“两步”走,改革第一步工作——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已于2013年9月1日全面实施.

第二步改革工作主要是推进试点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绩效考核管理改革等,具体涉及重新核定编制、全员岗位管理、实行绩效工资、建立理事会、实施绩效考核等内容。除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外,人事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改革工作目前正处于预实施阶段,计划将于2013年11月下旬正式实施。

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举办单位(市卫生局)和试点医院的权利义务、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的组织架构、制定医院章程和健全监管机制等四项内容,建立医院理事会是其中一项较为核心的举措。根据改革方案,理事会将作为医院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并定期向举办单位(市卫生局)报告工作。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举办单位任免,副理事长1名,由理事会提名并由举办单位批准,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医院代表、服务对象和社会方代表组成。理事会行使“提出和审议医院章程及章程修改意见”、“审议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审定医院的重大业务活动计划”、“按权限拟定医院内设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审定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职权。

理事会下设管理层,由医院院长、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管理人员组成,它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增城市医改办副主任、增城市卫生局局长叶炳维表示,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成立理事会是建立法人治理机构的第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

通过明确理事会的决策监督作用,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有利于明确医院的功能定位,激发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吸收医院外部人员参与决策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院的行为,确保公益目标实现。通过明确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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