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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之所谓“喝茶”,在我多年经历过的各种各样“喝茶”中,我碰到的“喝茶”有两种:一种是“约谈”,非正式、柔性,可能来自警方,也可能来自宣传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公权部门,可能是公事公办,也可能是半私人性质,不做笔录不按手樱一种是传唤,由警方(通知你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做笔录按手樱简易程序是口头传唤(例如电话通知),自己“送货上门”,不体检、不测量身高体重拍摄正面侧面“案底照”,也不取指纹掌纹血液dna。
本次我所经历的是“重度喝茶”,程序最为完备、复杂。虽然时间不是最长,询问内容不是最复杂,但却是警方出动警力最多,指控最为严重的一次。9月3日下午,根据我的经验,警方很可能在今天之内传唤我,我让张加敏律师发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过来正在填写,准备快递给成都的姚飞律师(他看到我微博主动联系我愿意提供法律帮助,感谢。)这是我接受杨名跨律师的建议(感谢),委托一名外省律师自有用途。
16点42接到昆明市公安局金沙派出所(我住所辖区派出所)刘警官电话(后得知此人即所长刘浩),我说电话传唤我没用,早就跟你说了我不会去,你们带上传唤证警官证直接来找我就行了,我会履行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我自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跟你们走。刘所长说手续齐备了,你在办公室等候约20分钟我们到达。我发出此信息的微博然后电话肖冬至律师(他本就约好来找我为我提供法律帮助正在路上)告知他警方已在路上。
肖律师比警方先几分钟到达,我签署了授权委托书给他。刘所长带队,制服与便衣7、8名警官进入,我正在泡喝一壶易武老树普洱茶,我请他们喝茶,他们不喝。我查验了传唤证,传唤理由是“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一警官自进门即开始用dv摄像,我认为程序手续都无问题就跟他们下楼上警车出发,肖律师表明身份并出具律所介绍信、我的授权委托书,刘所长说你可开车跟随我们。
路上接到记者温星、网友笨鸟电话询问状况,我问刘所长:进了询问室就再不能通讯了,但现在我依然可以是吗?刘所长说是的。18点25分,我被带进询问室,主问警官是盘龙分局胡彬、代国斌,我查验了警官证。随身物品手机即被关机,其余一一清点当我面贴上封条由警方暂时“代为保管”。作了简单的体检,验明我右下腹部有7、8厘米阑尾手术刀口陈旧老伤后脑壳有3厘米陈旧创伤疤痕,一一记录并由我签字按手印确认。
在询问室漫长的6个小时里,大量时间是呆坐,无所事事。警方提供的蛋炒饭晚餐很难吃,矿泉水和可口可乐各给了我一瓶,甚至还发我一根软珍云烟让抽,我认为这是公款支出范围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有我纳税人一份,消费的是我自己的钱,心安理得。询问过半时警官并拨打了我在国内的大女儿电话通知她“你父亲被传唤在某某派出所”云云。我清楚知道常规传唤时间为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小时,若加时到24小时则意味着多半要刑事拘留,后续为刑事公诉、法院审判、刑罚。
询问的前篇自然是那些陈康烂谷子的个人履历社会关系网上博客微博账号甚至粉丝数等等,告知法定权利义务是否申请回避之类。正题是:警方拿出两张打印出来的我新浪微博上所发博文(见下面所附截图),问是否我本人亲发。我答,我微博虽有异常登录情况(非我本人登录,有河南、四川等地ip登录记录)但没有异常发布(非我本人发布)情况。所以我微博上每一条都是我本人发布的。(以下为笔录中所录内容大意,与原话有所差异但意思差不多)
问:这几条博文的信息来源渠道?
答:外媒、国内媒体公开报道、我私人信息渠道,综合分析自我判断。
问:你说中国公安武警国安是犯罪嫌犯是什么意思?
答:犯罪嫌犯不是个法律概念是通俗说法,准确说法是犯罪嫌疑人,意思是中国公安武警(边防)国安内部有人给糯康通风报信构成相互勾结具有犯罪嫌疑。
问:为什么说中国公安武警国安是跨国犯罪集团?
答:单独拿出几条博文一一对应指向,是机械地也不科学的,微博发言是个互动过程,要结合上下文以及语境状态才能理解准确语意。我说的跨国犯罪集团在不包含公安武警国安的情况下它事实上就已经是跨国犯罪集团了而不是说公安武警国安组合成一个犯罪集团。
问:说糯康手下不指认糯康和泰军9士兵不认罪,你有什么根据?
答:外媒,特别是泰媒有报道,国内新华社环球时报等也有报道,我的根据就是媒体的报道。
问:中国公安武警国安内部有犯罪嫌疑,形成跨国犯罪集团,你又有什么根据?
答:目前还没有媒体报道公安武警国安在湄公河惨案上通风报信相互勾结的报道,我的到的公开消息来自网上和私下有人向我爆料。
问:那你散布传播这种没根据的消息不是造谣嘛?
答:造谣是凭空想象不需要信息源的捏造,是主观故意。我这个明明告诉你们一是有公开信息源可查,按我说的你们去查不就看见了?二是有私人渠道爆料,怎么是虚构或凭空想象呢?所以说我涉嫌“虚构”是不成立的。
问:既然你说没有媒体公开报道,又哪里的公开信息源呢?自相矛盾。
答:网络上的信息也属于公开信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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