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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目前计生政策并未放松 派潭镇3名违法生育对象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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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5 12: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中旬,经广州市增城区人口计生局申请,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分别对派潭镇3名违法生育对象实施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增城区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放松,违法生育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即使入户后仍须接受处罚。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据介绍,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玉枕村村民何某恩于2012年9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政策外(超生)生育一个子女,区人口计生局于2013年5月22日对其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缴纳社会抚养费74178元,其已缴部分,但目前仍未缴清。

玉枕村村民何某明和妻子张某凤于2014年6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政策外(超生)生育一个子女,区人口计生局于2014年7月18日对其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26864元,目前夫妇俩仍没有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经区人口计生局申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今年7月16日对以上2名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以上2名违法生育对象当天缴纳部分社会抚养费。对于拖欠的抚养费,计生部门将继续依法向其追缴。

另外,派潭镇大埔村村民潘某明和妻子马某仪于2012年6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政策外(超生)生育一个子女,区人口计生局于2013年7月30日对其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缴社会抚养费148356元。派潭镇计生部门多次上门做两夫妇的思想工作,劝其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他们拒绝配合,至今仍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经区人口计生局申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今年7月16日对潘某明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对其实行司法拘留15日,并继续追缴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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