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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特殊人群救助水平调整 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每人每月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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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13 09: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2015年8月12日从增城获悉,增城区日前对特殊人群的救助水平进行了调整,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城镇“三无人员”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23元提高到1336元;孤儿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

据了解,提高特殊人群救助水平是增城区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包括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5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按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增幅,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城镇“三无人员”和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100%达到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

在本次提标中,增城区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650元。同时,城镇以及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至此,增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据了解,增城对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福利机构供养人员和孤儿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增城区有城乡低保人员11800多人,城乡孤儿及政府供养福利院儿童150多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约1500人。(by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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