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900|回复: 0

增城6例政策外超生人员,拒交交费被司法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1-5-16 11: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中旬增城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口计生局和中新镇政府,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拒绝履行缴费义务的林某清、梁某胜、毛某金、曾某洋、梁某胜、吴某军等6人实施强制执行司法拘留。
   
据了解,中新镇双塘村林某清、黎某好夫妇,于2007年5月违法生育(超生)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25974元;中新镇双塘村梁某胜、周某燕夫妇,于2003年10月违法生育(非婚)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17276元;中新镇莲塘村的毛某金、何某霞夫妇,于2010年9月违法生育(超生)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32526元;

中新镇中新居委的曾某洋、宋某娇夫妇,于2008年3月违法生育(超生)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27534元;中新镇坑贝村的梁某胜、梁某英夫妇,于2010年9月违法生育(超生)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32526元;中新镇中福路的吴某军、廖某如夫妇,于2008年12月违法生育(超生)一个子女,应缴交社会抚养费101358元。

由于以上6对夫妇违反国家计生政策,在市人口计生局对以上6对夫妇依法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拒绝履行缴费义务,市人口计生局于2011年3月23日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4月15日,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判令以上6对夫妇缴纳社会抚养费,于2011年5月11日强制执行,对林某清、梁某胜、毛某金、曾某洋、梁某胜、吴某军等6人实施司法拘留,并依法律程序追缴社会抚养费。
   
增城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改变,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心不动摇,打击违法生育行为力度不放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大计生工作力度,齐抓共管,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增城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