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2010年4月21日,苦等一年后,增城农民廖松杰终于拿到了他起诉增城市荔城街道办强制拆迁一案的判决书。法院判荔城政府违法并需赔偿65万余元。2006年,增城市政府将扩建增正公路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十大项目之一,廖松杰在荔城街道办廖隔塘村承包的30多亩荔枝园属于征收地段范围。负责征地的荔城镇街道办愿支付2800元/亩青苗补偿款,共8万余元。廖松杰明确拒绝。2007年11月1日,荔城街道办组织100多人强制拆除其果园及相关房屋。 2009年1月16日,廖松杰一纸诉状将增城市政府和增城市荔城街道办告上法庭,要求按4.5万元/亩赔偿被毁果园,并赔偿其宅基地房屋等损失,索赔200.59万元。增城市政府称此事属民事纠纷不应作行政诉讼,荔城街道办则称强制拆迁是廖隔塘村委会所为,与原告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4月16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荔城街道办需在判决生效30日内支付廖松杰各项费用65万余元(其中果园赔偿标准约1.1万元/亩)。 廖松杰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将会提出上诉。他认为,果园赔偿标准的评估是以政府的单方面清点为背景的。此外,随着物价飞涨,他已无法按当年的价格修造房屋,他认为索赔250万元才合理。荔城街道办对外声称所征用的30余亩土地是以5000元/亩进行补偿,支付廖隔塘村委会15万余元(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等)。而萝岗区人民法院2009年6月在廖隔塘村委会的调查笔录显示,街道办实际支付给该村委会的补偿款平均约22988元/亩。 明星果农成低保户 2011年6月广州增城果农廖松杰等人向香港《明报》报料,他所承包的荔枝园和林场先后被政府徵用和纳入「生态公益林」,而补偿一直未到位,3年来他不断上访与打官司,已由一名当地致富能手成为一贫如洗的贫困户,生活靠每月向村委预支1000元维持。廖松杰是广州增城荔城街廖隔塘村果农,他1986年12月承包了该村的两座荒山,一座200亩造林,另一座栽种荔枝。2007年因修建省级s119公路,他有35.4亩荔枝园和0.7亩建筑物被徵用。 「根据广东2001年发布的《广东省徵地补偿保护标准》,荔枝林每亩补偿标准不低于3.75万元(不包含青苗与果树补偿),现在每亩约6万元,但他们只按每亩5000多元补偿我的土地和青苗。」廖松杰对记者说,「我2008年向法院起诉后,他们将补偿款升到21万馀元,后广州萝岗法院判决徵地方应支付我果树补偿款60馀万元,增城荔城街道办同意庭下和解,但一到庭下,他们又变卦,拖延至今。」 廖松杰说,他承包的200亩荒山也遭遇变故。2003年他以30万元的价格将已经长成材的上万棵树木卖给木材商,正要砍伐时,被增城林业部门告之,该荒山自1999年被政府列为「生态公益林」,树木不能砍伐。廖松杰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光碟,擅种荔枝和药材他,1990年曾被增城电视台邀请录制致富宣传节目,而昔日的致富模范,多年的上访与打官司,不但荒废了果林,也花光了所有积蓄。 果农索赔340馀万 增城荔城街道办尹姓官员曾处理过廖松杰信访桉件,他向记者介绍,因廖将官司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依法律程序最多补偿60馀万元。根据增城市林业部门提供的资料,根据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7年来廖松杰可获1.5万元的经济补偿,但他只收到4000元。对以上的赔偿,廖松杰均表示太少。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要求政府部门赔偿的清单,共22项,不包括生态林补偿,总金额为3422400元,廖希望相关部门当面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