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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从2014年11月1日起,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违反规定驶入荔新公路主干道的摩托车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扣3分。同时,增城市交警大队为规范荔新公路摩托车的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荔新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逐一完善,并从即日起加派警力对在荔新公路行驶的摩托车进行引导。
近段时间,在增城市荔新公路发生多起涉及摩托车与汽车抢道的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对此,增城市公安局、增城市交通局组织人员就如何规范荔新公路摩托车行驶问题进行调研,并在邀请相关道路设计专家座谈后认为摩托车与其他机动车存在速度差,在同一空间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规定禁止摩托车驶入荔新公路主干道,改为在辅道上行驶。
记者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对摩托车禁止驶入荔新公路主干道的知晓率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城市交警大队充分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通过悬挂横幅、树立禁示牌以及派发宣传单张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民警深入荔新公路沿线的每一个村庄、企业和工厂开展宣传工作,主动与群众沟通,纠正“只为图一时方便、不讲交通安全”的思想误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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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0)
交警部门惰政!一刀切,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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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观点 (0)
杜绝只为图一时方便、不讲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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