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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报道] 东方早报:对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事件,六个”某“的问责是舆论监督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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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14 0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7月7日召开会议,通报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6.11”聚众滋事事件,总结教训,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维稳综治和社会管理工作。增城市委、市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免去新塘镇党委书记、镇长,有关部门还严肃处理有关治保会人员。

  因为新塘镇大敦村“6.11”聚众滋事事件,增城对公职人员启动问责机制,并对相关治保会人员严肃处理,这令人关注;但叫人深感怪异的是,这些被问责和处理的公职人员,统统以“某”代替——“免去刘某新塘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麦某新塘镇党委副书记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给予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村委会主任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在现场与王联梅夫妇拉扯争执的治安联防队员卢某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作出开除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治保会常务副主任卢某予以开除。”

  刘某、麦某、吴某、卢某,又卢某,再卢某……在这段信息中,除了当事人王联梅夫妇有名有姓外,被问责的公职人员统统以“某”代替。笔者原以为这是个别媒体的处理方式。但当笔者发现其他媒体对这一新闻的报道,都是这六个“某”字时,才知道这来源于官方说法。

  官方通报为什么要隐去这六位被问责和严肃处理的公职人员名字?实在难以让人理解。总不会他们六个人就叫“某”吧?——如果不叫“某”,那么增城为什么没有公布他们的名字呢?

  对此,大部分网友分析,这是为了以后便于另任。这样的担心并非胡乱猜测。在以往被问责的官员中,有的大名早因问题远扬,可风头一过,他们就被以种种理由另任新职。遇到公众质疑,官方回应还大言不惭,说他们有着“某”种特殊技能,需要他继续“做贡献”。现在,这些在增城事件中被问责的公职人员,连啥名字公众都不知道,问责之后会不会迅速“重出江湖”?假如果真如此,公众连质疑的机会都被剥夺了。可见这些“某”字用心良苦。

  就算是增城没有让他们迅速“重出江湖”的打算,也没有剥夺公众提出质疑机会的想法,但这样以“某”字代替也是非常不合适的。通报是披露信息,问责通报是为了警示,让其他公职人员引以为戒。可当通报的关键信息都被屏蔽的时候,通报还算什么披露信息呢?“某”字不仅削弱了问责的力度,也让问责不可能产生广泛的、真正的社会影响,而所谓的警示、引以为戒的目的也不可能达到。

  现在,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6.11”聚众滋事事件基本告一段落,到了政府部门拿出勇气面对问题、实事求是总结问题的时候了,但从“某”字连篇的通报看,我们感受不到当地政府面对问题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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