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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卫生局叶炳维论道“行风月月谈”节目

13-10-1 05:1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3661|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2013年9月下旬,增城市卫生局局长叶炳维做客“行风月月谈”节目,与广大市民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声音,接受投诉建议,现场答疑解问。据介绍,增城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能有:1.疾病预防控制;2.疾病救治;3.卫生监督 ...
2013年9月下旬,增城市卫生局局长叶炳维做客“行风月月谈”节目,与广大市民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声音,接受投诉建议,现场答疑解问。据介绍,增城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能有:1.疾病预防控制;2.疾病救治;3.卫生监督执法,对餐饮、公共场所、学校等场所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5.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对增城市的食品安全进行协调;6.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


焦点问题之药品安全

问题一:很多市民都喜欢到母婴店购买孕妇或婴儿用品,一些母婴店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源,违规经营婴儿药品。另外,有部分港货店还公开销售港版药品。没有销售药品资质的母婴店和港货店出售来自香港的药品,是否合法?药监部门对此如何监管?

叶炳维:既要打击,也要宣传教育。叶炳维说,门店没有取得市卫生局发放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是违法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增城市卫生局已掌握了部分母婴店和港货店违法销售药品的情况,2013年初市卫生局会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大力打击和整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些经营者对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认识不到位。针对这种情况,增城市卫生局联同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措施,对增城市的母婴店和港货店派发宣传单,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顽固分子,增城市卫生局将联合公安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问题二:存在违法经营港版药品的情况,是否执法不到位?对进口药品的售卖,增城市卫生局有什么具体规定?

叶炳维:采取分步整治方式进行执法监管。“在整治违规经营港版药品方面,由于我们的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所以我们采取了分步整治的方式进行执法监管。”叶炳维介绍,第一步是在荔城地区开展整治行动,给荔城的港货店派发宣传单张,明确告知店主或经营者经营港版药品属违法行为,各店主和经营者也进行了签名确认;下一步,将采用相同措施对新塘地区进行整治。

叶炳维表示,根据《药品管理法》,所有进口药品必须有合法手续,如果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进口药品,都视为销售假药来处理。增城市民要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进口药品,同时要仔细查看进口药品外包装是否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的进口药品为非法产品。

对于如何更好地打击违规经营港版药品的行为,叶炳维指出,增城市卫生局通过媒体加强宣传,9月在《增城日报》、“民视民声”等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对一些影响恶劣的案例进行曝光,宣传打击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增城市民如果发现违规售卖进口药品的情况,也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82636001,向卫生局举报,卫生局将在7天内对被投诉的经营店铺进行检查,经检查确实属于无证经营药品的,卫生局将对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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