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上午,增城市民政局联同增城市财政、广播电视台、供电、电信、自来水公司、管道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低收入居民消费性减免政策协调工作会议,对做好相关收费项目的减免作了有效的衔接和协调部署。据悉,该政策实施后,增城市超过2万名低收入居民将受惠。据了解,届时,增城市低收入居民可凭“五证”之一享受相关的消费性开支减免政策.
如租住增城市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不含宗教房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纳住房租金;减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等。持“五证”的群体包括: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对象;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持《五保供养证》的“五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