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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增城市销毁烟花爆竹方式 被指不环保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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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14 10: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了解,2014年春节期间,警方加大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查处力度,查处多宗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一批。2014年1月28日,警方在永宁街蒌元村官山一巷现场抓获一名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罗某。罗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2014年2月12日,增城市公安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在增江街一石场内对增城市及其他公安分局2014年2月上旬收缴的约13吨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有关部门在增城市一石场对春节期间收缴的13吨非法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现场火龙霹雳,浓烟冲天,图片相当具有震撼力。本地多家媒体都刊发了照片。从围观效果来看,无疑相当赞。可是,让人不解的是,烟花爆竹一定要用这种方式销毁吗?禁燃烟花爆竹是绿色低碳之举,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也要体现这一原则。

“爆竹声中一岁除”,中国人向来有在过年时燃放烟花爆竹的年俗。随着老百姓的口袋越来越鼓,烟花也越放越多。可是,近年来几场因烟花燃放引起的大型火灾和“烟花烟花满天飞,雾霾独憔悴”的空气污染,让许多地方痛下决心禁放烟花爆竹,人们也渐渐开始接受由火红热闹年向环保绿色年的转变。

元宵节前,公安部门加大查处和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力度,保证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也借此警醒市民,确有必要。但是,燃放式销毁却有待商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如此销毁烟花爆竹就不会污染吗?以环保之名,行非环保之实,难免给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何况,较短时间内的集中烧毁对于局部范围内的空气污染更大。

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的处理,在目前全国都在打响“雾霾歼击战”的大背景下,更应采取环保绿色的方法。虽然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但除了烧毁之外,还可以用化学和深埋等方式处理。用水将烟火药及其制品用水浸泡一段时间,将花炮中能溶于水的物质破坏掉,从而使火药的燃烧和爆炸性能失效,再将“残骸”掩埋处理。用这种方式,虽然可能比集中燃放耗时费力,但无疑具有更好的引导意义。

正方观点 (0)

燃放销毁比较简单有效

VS
反方观点 (1)

燃放销毁不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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