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每户拥有240平方米的指标怎么操作?
答:安置房建设有70㎡、90㎡、120㎡三种户型,每户有240㎡的指标,每户可以在70㎡、90㎡、120㎡三种户型中随意组合,如选择“90㎡+120㎡”、“120㎡+120㎡”、“70㎡+70㎡+90㎡”等,都能得到二套以上的高层公寓。如果组合未够240㎡,如“90㎡+120㎡”这个组合,还有30㎡的指标,若放弃指标,可由政府以5000元/㎡进行补偿。另外每户可享受以优惠价1500元/㎡回购40㎡以内的高层公寓指标,如:有一户选择了“70㎡+90㎡+120㎡”这个组合,超出了240㎡的指标,而超出的这40㎡则需要以优惠价1500元/㎡进行回购。
20.旧村场的征收是什么标准?
答:面积相抵。各合作社的村场征收补偿面积=各合作社旧村场面积-已补偿的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已签订拆迁协议的安置户,视为已同意村场的征收面积及标准。相关村社需按拆迁协议的约定配合村场征收手续的办理。
21.村民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如何补偿?
答:有。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按照300元/㎡进行补偿。住宅补偿标准是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按房屋重置成本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在被拆迁人进行签名确认后核定货币补偿金额。
22.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安置对象?
答:以2012年11月22日作为被拆迁人年龄及人口户籍核定时间,安置对象确定为:户口在拆迁区范围内,有合法房屋或有合法宅基地,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原籍在拆迁范围内现户口已迁出,在拆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或有合法宅基地,且享受村、社集体福利的人员;纯女户入赘的可享受安置(父母随入赘户为一户)。
23.具有被拆迁村常住农业户口的村民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分“户”?为什么要确定分户截止时间?
答:已婚夫妇与未婚子女为一户。已婚夫妇必须与其一男孩安置在一起为一户。如被拆迁户有两个或以上男孩,其中有一个或以上男孩未达法定婚龄的,父母可与一个未达法定婚龄的男孩为一户,其余已达法定婚龄的男孩独立分户;剩余未达法定婚龄的男孩,在父母必须跟随一男孩为一户的前提下,未达到分户条件的男孩,每一男孩可按1500元/㎡回购一套120㎡的高层公寓。
在拆迁公告之2013年7月上旬离婚且双方未再婚的,其一子必须随父为一户;女方户口仍未外迁、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且享受集体福利的,可享受一套70㎡的高层指标。同时离婚双方必需以书面承诺保证,如果以后共同生活或复婚的,则按照教育城分户安置标准进行安置,其多分的房屋及相关奖励须交回政府处理,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由村民会议讨论提出申请,由朱村街道办研究批准的也可分户。分户结果在拆迁村社张榜公示7天后确定。关于为什么要确定分户截止时间。凡事必须有一个时间节点,否则这个月有达结婚年龄,2013年8月都有达婚龄,如不截止将没完没了,大家的利益都无法保障。
24.养老保险的购买标准如何?
答:对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或宅基地,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由政府按社会养老保险第五档的标准4.14万元/人一次性为其趸缴(满16周岁)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额。已购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未满16周岁的,政府一次性补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五档标准4.14万元/人中个人应缴部分1.62万元。
对原籍在拆迁范围而户口已外迁的,在拆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和合法宅基地,且享受村社集体分红并承担该村社集体社员义务的人员,由政府按增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五档标准4.14万元/人中个人应缴部分1.62万元的70%,即1.134万元一次性补偿给其自行购买社保。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不再享受社保。在公告之日后结婚的被拆迁人配偶或新生儿不享受社保。
25.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被拆迁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自行搬迁并交出房屋的,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增城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公布实施。被拆迁户现居住的楼房(楼房限于混合结构或框架结构,窝棚、泥砖屋等除外)未建至三层,或经村、社公示无异议的宅基地,政府为鼓励村民不违建、不抢建,根据房屋现状以300元/㎡奖励其未建设到三层的面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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