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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法官出身 涉贿巨额的增城副市长刘荣照 狡辩脱罪

12-9-19 09:56|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782| 评论: 0|来自: 时评界

摘要: 2012年9月17日,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在花都区法院狮岭人民法庭受审。检方指控刘荣照市长在8年时间里涉嫌受贿近1500万,并滥用职权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更令大众唏嘘的是这位因涉嫌巨额受贿罪坐在被告席上的 ...
2012年9月17日,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在花都区法院狮岭人民法庭受审。检方指控刘荣照市长在8年时间里涉嫌受贿近1500万,并滥用职权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更令大众唏嘘的是这位因涉嫌巨额受贿罪坐在被告席上的副市长竟然曾经身为法官。在庭审的过程中,对检方指出的受贿事实,刘荣照并没有据实招供,也没有悔改之意,相反,他却用各种说辞强行狡辩,企图为自己脱罪。

刘荣照除对其中数宗指控予以承认,称是朋友之间逢年过节送的红包外,将主要指控均推到了姐夫身上。在消息中,刘荣照说了两句很有意思的话,当面对数额较大5宗指控时,他表示都是由姐夫顾恩洪的公司进行的,他“只是知道而已”,并未实际参与;当面对数额较小的其他指控时,他均表示过回绝欲退还对方,“没想到还没退回去,我就被调查了”。

对于刘荣照同志所说的两句话,笔者不禁哑然一笑,不愧是“做过法官,懂得法律”的人,此时就知道将污泥从自己身上剥了,不仅大的受贿案没有参与,不知情,小的受贿案还心存“悔恨”之心,不了解情况的还会以为是多么正直的一个人。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能够对你进行指控,我想法院必然也拿得出足够的证据,岂是你能够巧言弹簧就混过关的呢?

这样说来,刘荣照同志做法官期间也是不称职的了。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且还官至副市长,岂能不知道贪污受贿的严重性?如此一个“只是知道而已,并未参与”和“悔恨”,就企图推掉自身的责任,未免太小瞧法官们了,也太高看自己的智商了。都到了这个时候,倒是建议刘荣照同志对自己所犯的过错老老实实的交代就是,说不定还能谋得一个坦白从宽的处理。

不要再抱着侥幸心理,也不要妄图利用“做过法官,懂得法律”的“优势”,企图钻一下本没有“漏洞”。我想刘荣照同志也应该知道法律就是严惩违法违纪人员的,如这种“胡言乱语”的说法,说不定“漏洞”没有钻过,又要撞一个“新包”。廉则民爱,碑自立;贪则民弃,墓自掘。我们这位曾经担任过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的副市长,曾经是一位担任司法重任人员,却为了自己内心急剧膨胀的私欲自掘坟墓,让自己从人民的公仆成为了人民的公敌。这也说明贪婪到头只能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身居广州增城市副市长之职的高层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过千万,时间长达八年,数额之惊人,时间跨度如此之长,这在公众之中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也再次向我们的纪检委、监督部门的廉政工作敲响了警钟。这说明我们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对违规违纪、贪污受贿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和查处的工作力度还亟待加强。

面对这位知法懂法而为一己私欲犯法,还强行狡辩企图脱罪,逃脱法律制裁的副市长,我们我执法部门一定要进行严肃的查处。检方应该尽快收集其违法的有力证据,将其绳之以法,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切勿让这样的人通过自己巧言善变讨论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也要引以为戒,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公正廉明,廉洁自爱,切勿为了一己私欲自掘坟墓。另外除了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外,还应该赋予媒体和公众更多的监督权,加大媒体和公众对违规违纪,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的曝光力度。通过公众的力量来清楚政府公务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保持政府公务人员队伍廉洁,保证政府的公信力,树立法律的威严。

最后我也相信我们广州增城市的检方,相信他们能尽快提出有力的证据指证这位涉嫌巨额受贿的副市长,同时也相信法院能给予该市长应有的法律制裁。更希望我们的政府及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杜绝公职人员中这类以权谋私,乱用职权损害国家和人民财产的人员出现,保证政府机关的廉洁性。各级机关领导干部也许紧急,你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3491911111643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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