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戴上助听器,可以让听力残障者重新听到声音;装上假肢,截肢者可以行走;装上读屏软件,盲人也可轻松上网浏览、收发电子邮件、上网聊天等;有了电子助视器,低视力的孩子可以轻松读书、写字,成人则可以阅读报刊、杂志、地图等; 借助康复训练器具,瘫痪在床的肢体残障者可以通过训练重新站立行走……一个小小的辅助器具就可能给残疾人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2014—2015年,增城区共为415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适配了1019件辅助器具(包括轮椅、拐杖、坐便椅等),为335名听力残疾人免费适配了助听器,为102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适配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的适配使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得到大大的提高; 体现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宗旨。辅助器具是帮助残障人士、失能老人、伤病人士补偿功能,减轻或消除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专用器具和设备,是帮助他们自强自立、赢得尊严、融入社会的支撑和桥梁。轮椅、助视器、助听器和假肢,都是常见的辅助器具。 申请辅助器具流程 办理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州市增城区户籍残疾人。 办理条件:(一)重度残疾人。(二)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三)由于康复开支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四)五保供养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残疾人。 所需材料:(一)申请人《残疾人证》。(二)资助对象类别证明文件;城镇残疾人提供《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三证之一;农村残疾人提供《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残疾人由供养单位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残联提出申请。(三)填写《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四)家庭经济困难的非低保、低收入的三、四级残疾人须填写《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表》一份。 窗口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残联提出申请。(二)镇(街)残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料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区残联。 (三)区残联在收到镇(街)残联提交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核定资助金额和确定康复机构的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写明理由,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转交镇(街)残联,由镇(街)残联把已核准的《申请表》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存档备查;对不予核准的《申请表》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事窗口:法定期限是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是2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交通指引: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一)《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穗残联【2010】257号)。(二)《关于实施<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穗残联【2012】51号)。(三)《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残联【2011】65号)。(四)《关于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穗残联【2013】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