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婚嫁习俗 婚圈 在旧社会不与汉族通婚。宣统《增城县志》摘录旧志(以下简称《宣统志》)所载:“苏罗——有三猺村,分盘、蓝、雷、钟、荀五姓,自相婚姻,土人与邻者亦不与通”,可见自古不与汉族通婚。新社会畲汉通婚很普遍。据1995年《增城县志》载:至“1993年畲族姑娘有31人与汉人通婚,嫁入畲寨的汉族女子有33人。”据现有户口统计,至2005年,嫁入畲寨的汉族姑娘有41人、上门女婿3人。据老人所知,畲族女子是100%嫁汉族男子;畲族男青年也是100%娶汉族女子。 订婚 旧社会也是买卖婚姻,由媒人牵线,有“合年生”的过程,男女各自把年生月日时辰送到对方,三朝(三天)无事。再各拿一小撮米混合起来,数一数,如果是双数,就表示可以结合,单数表示不宜结合。之后,女方家长提出价钱。《宣统志》载:“聘以十六金为率,无则与妇父傭工,其值已足,才得携妇归。”老人回忆,一般讲多少担谷。新社会自由恋爱,自然没有这回事了。 结婚 结婚前几天请专人“行(音“航”)床”,“行床”之前先吃“行床糍”(汤圆)。男家要担猪肉、酒、津丝、付竹等给女家,女家也给回适量的作为“回礼”。旧社会一般是坐花轿,家境较好的有人请“八音”,吹吹打打,三日三夜。有与博罗障背同族通婚的,一早抬轿到女家,黄昏才抬回来。轿要放到“窝拦”(圆形大竹框)上。新娘头顶盖着一块“批杷布”,打着雨伞,由年长妇女背着上轿。女家有亲人或同村担嫁妆送行,小舅子带锁匙,男家用红包赎回。 接到足数的红包后,小舅子即打开轿门和嫁妆的箱笼,并交出锁匙。新郎在家门口迎接。一妇女背着新娘送回洞房,让新娘站在床边。然后,新郎到祖公堂拜祖宗、拜天地(新娘不参加),有供品,有专人做司仪。跪拜后,司仪高声朗读湖南潭州以来列祖列宗的名字,告知某某人,某月某日结婚了,请上祖公下祖公,上祖婆下祖婆,地头地尾神,左门神右门神,灶头家神,龙头龙尾神,都来飨用。拜完祖宗天地后,由一妇女拿着米筛、尺子、镜子、筷子(十双筷条)陪新郎再回到洞房。 把筷条、尺子交给新郎,用筷条在新娘的头上敲三下,再用尺子掀掉新娘的盖头布放在地下。这时,新娘才能坐下。然后两人一起出来拜见父母、长辈、亲戚,共吃晚宴。解放后,新娘由新郎带着走路回男家,后来生活改善,新郎用单车,后来用摩托把新娘载回家。现在也向城里人学习,用小汽车接回家。婚礼简化,现在拜祖宗的,是新郎新娘同拜。 生小孩 满月要摆酒,没钱的可以不摆。小孩未满月就要[fs:page]“安名”,请地理先生定时辰,根据金木水火土,看小孩缺什么,然后“安名”,并决定其要不要“拜契”,要不要“过房”(给同辈做儿子)。有契石头、契榕树,也有契人的。认了契以后,要定期去拜,有冬天拜的,也有年初二拜的。直到结婚前一天才去“脱契”。据说,有人“命硬”,契了石头,把石头都拜爆了。 来光明老人当年去酥醪观认一位道士做“契爷”。每年年初二都去拜,结婚前一天带着猪肉、鸡、津丝、付竹去脱契,还买了一套衣服给契爷。契爷如果过世了,脱契时要“请”回家,祭拜,烧掉契纸。也有人担酒肉到契爷家拜,并在他家吃一顿饭。在新社会,行旧礼的人少了,但也有人仍遵行。 做生日 小孩生日叫“牛跶脚”,煮鸡蛋吃,或劏鸡。成人60岁以后做生日,也很随便,出嫁女买鸡、买衣服给父母亲做生日便是。 (三) 丧葬习俗 与客家及广府人一样,进行二次葬。但从简,去世后在家里停放遗体,不停祖公堂,第二天即下葬。亲人当日带孝,带黑布或每人一条白手巾。抬棺的中途不能放下,要一直抬到山上土葬。当今汉族地区用火葬,但本村仍是土葬。旧社会有下葬几年后“做斋”的,请男巫来念经超度亡灵,经几天几夜,做了斋才“起身”(检金),进祖公堂。与客家和广府人一样,在八月初一检金。去世者家属,在一个月内,不能到别人家,“出月”后才能“过家”。 (四)服饰 族谱中有“斑衣赤领常常着,长胜木鼓答家先”的诗句,可见“斑衣赤领”是他们古代的服饰。《宣统志》有“椎髻跣足”,“女子未嫁作髻一叠,中妇二叠,大妇三叠”的记载。在老人的记忆中,他们的服饰与汉族无别(这在旧社会,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改穿与汉族同样的服饰)。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