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要及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以便增加持证时长。如未及时办理签注延期,则分两种情况:2016年1月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超过30天办理续期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续期之日起重新计算,即续期之日前的时长不累计;2016年1月1日后,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即前后时长可以累计(扣除有效期满到签注之间的时长)。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申请人是否须先核定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分值才能参加积分入学?答:是的。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备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5.实施积分入学接受转学的学生吗? 答:不接受。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适用本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细则。 6.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的规定,来穗人员积分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实行全年动态化受理。若夫妻双方均为来穗人员且符合申请个人积分要求,可以在个人积分核定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为其随迁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7.我之前为1孩申请过积分入学,今年还能为2孩申请吗? 答:可以,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以随迁子女身份证号码为账号,请注册时填写2孩的信息,若个人积分有变化(增加),请及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8.积分入学的积分材料计算有什么时间节点? 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增城区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如2020年申请或调整积分,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特别提示,信息系统将自动调整申请人的年龄和居住证的积分,无需申请人提出积分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