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对于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是不是2012年才突然开始?是不是说拆就马上拆? 答:增城市从2006年以来一直都在开展散小乱养猪场的规范整治工作,2010年亚运会期间也清理了大量主干道两旁及城区周边的养猪场。2012年规范整治养猪场将坚持“一场一策”,给时间给出路,给予养猪户充足的过渡期,对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要求在2012年12月底前基本关闭清理,停止养殖活动,拆除相关设备设施,有特殊情况的可延至2013年3月底前关闭清理;位于生猪禁养区外的生猪养殖场(户),必须按增城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的规定,在201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规范整治,有特殊情况的可延至2013年12月底。 问题6:现在增城关闭了很多散小乱养猪场,群众会不会没有猪肉吃? 答:这种担忧是没必要的。①增城市养殖的生猪大部分销往外地。目前增城市自养自用生猪量只占增城市实际生猪出栏量的40%左右,有60%的生猪调卖到其他地区。②增城市正在筹建一批中大型的现代化生猪养殖企业,并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即一手抓规范整治,一手抓建设发展,引进和培育一定数量的中大型现代化养猪场,能提高生猪供应量和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市场需求,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廉价的放心肉、安全肉。 问题7:增城市鼓励发展哪类养猪场? 答:增城市鼓励实行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生猪养殖场进驻。增城市生猪养殖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 (2)具备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污水排放标准;位于已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纳污范围的,具备污水接入市排污管网的条件; (4)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设施; (5)有相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6)场区布局合理,场容场貌整洁;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问题8:国家一直有鼓励养猪的政策,为什么增城要整治散小乱养猪场? 答:生猪养殖绝对不是无序地、不符合规范地乱养。国家和地方一直以来都有明文规定,禁止在禁养区内养殖,在非禁养区养殖的,也有环保、防疫等规定和管理,《畜牧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规范养猪进行了规定。我们对于在非禁养区内养殖,且土地、环保、城乡规划、动物防疫等手续齐全的生猪养殖场是支持的。现在增城市内绝大多数散小乱养猪场根本就没有走正规的报批程序,还占用耕地、农田、林地,且不具备办理土地使用、环保、动物防疫等手续的条件,这对百姓周边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也对老百姓身心健康和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极大隐患。 问题9:政府以前有没有对散小乱养猪场进行整治?为什么现在又要整治? 答: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开展规范整治,从2005年开始,市有关部门就增城市养猪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了联合调研,并开始实施生猪养殖整治工作,2005年底到2006年,共关闭清理了200多家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养猪场;2010年亚运会期间也清理了大量主干道两旁及城区周边的养猪场。一直以来政府都在加强生猪养殖审批管理工作,目前共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有41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2家,其他绝大多数养猪场因为选址、环评、动物防疫等不符合规定,达不到发证标准。 问题10:在增城办一个生猪养殖场(户)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1)生猪养殖场(户)兴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前,依法需要环评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市环境保护局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应征求生猪养殖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2)需要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应向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3)需申请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向市农业局提交材料和申请; (4)需占用林地的,向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审核呈批手续; 完成上述手续后,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