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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法院一单投资诉讼的蹊跷和悬疑

13-11-2 11:45|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592| 评论: 0|原作者: 见习记者杜东远|来自: 中国企业报

摘要: 法律规定,没有对诉讼保全物进行价值评估,一般法院是不能违法扣押财产的,但广东省广州市下辖的县级市增城市法院在审理一批案值3300万的股东合伙纠纷案,没有对诉讼保全物依法评估,就查封了被告的企业、设备、土地 ...
法律规定,没有对诉讼保全物进行价值评估,一般法院是不能违法扣押财产的,但广东省广州市下辖的县级市增城市法院在审理一批案值3300万的股东合伙纠纷案,没有对诉讼保全物依法评估,就查封了被告的企业、设备、土地、别墅、公私账户,被告称这些被冻结、查封的财、物市值9000多万元,起码高于案值三倍,也明显高于原告提供的担保物。

70岁的阮潮坤是增城市新塘仙村人、增城市仙村建城水泥厂(下称增城建城厂)厂长。2013年4月,苦等了5年后,阮先生终于盼来了广州中院终审裁决书。但是广州中院的终审判决后,增城市法院不执行上级法院判决。该院不但不实施资产解封、主持资产评估,反而还要继续查封阮先生的资产。


(被增城法院查封后的贵港建城公司厂区杂草丛生,一片荒芜)

许可证成陷阱合伙人变冤家

其他股东并没有要求立即变更,造成了贵港建城公司是阮潮坤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象。据增城建城厂老工人张师傅向记者介绍:阮潮坤是仙村的经济能人,敢闯敢干。1980年,40岁的阮先生带领本村几位年轻人,向村里租了一块地,砸锅卖铁一手创办了增城建城厂。

经过二十年奋斗,增城建城厂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在增城市处于领先地位,被省市上级有关部门授予“环保治理先进企业”、“广东省优质品牌保护示范榜上榜企业”、“中国市场水泥行业十大知名品牌”等近20种荣誉称号。该厂生产的“丰用”牌水泥供不应求。遗憾的是,曾经红火了20多年的增城建城厂,在2008年3月,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停产。

“必须寻找新的出路。”为实现产业转移,延续建成水泥厂的辉煌,阮潮坤在股东会议上说服众股东、果断决策收购广西贵港市独山水泥厂,收购后变更为贵港市建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港建城公司)。在建城水泥厂即将进行结业清算之际,曾经与阮潮坤一起共享建城水泥厂辉煌的另外10位股东,因国际金融危机不看好贵港建城公司的前景,与阮潮坤产生了分歧,于2008年11月将阮潮坤、增城建城厂、贵港建城公司告上了法院。

理由是阮潮坤擅自转移增城建城厂资金,用于收购贵港独山水泥厂。要求解除全部股东的合伙关系、分配增城建城厂的资产、退回收购独山水泥厂的资金。阮潮坤说,收购贵港独山水泥厂从接洽、考察到谈判、拍卖的整个过程,股东们都在场。在办理相关转让手续,成立贵港建城公司时,因国家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政策限制,只能延续原独山水泥厂的生产许可证。

贵港市工商局出于受让主体衔接顺畅的考虑,建议先以阮潮坤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然后再变更增加其他股东。经办人员、股东朱业汉的父亲朱和照以及增城建城厂的张律师在征得贵港市国资委和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后采纳了该方式。贵港建城公司登记成立后,其他股东也并没有要求立即变更,造成了贵港建城公司是阮潮坤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象,公司其他股东在此案中据此控告阮潮坤贪污挪用公款投资个人产业,也造成了该公司在此案中作为阮潮坤个人投资的资产而成为被告。

查封资产涉违法三大悬疑待解

终审判决后,增城法院却6个月过去了还未执行,得到的答复都是“现封的资产还不够,还要继续查封”。此案涉及标的案值为3300万元,增城市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却一口气查封、冻结了阮潮坤个人、增城建城厂和贵港建城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正在正常生产的企业、设备、公司位于城区的土地110亩、账户以及阮潮坤个人的3栋别墅和账户,阮先生说,这些资产近9000万元,所有资产被查封,工厂被迫停产。

2009年12月,增城市法院判决,阮潮坤和贵港建成公司15天内立即分配建成水泥厂利润和资产、返还收购贵港独山水泥厂的股金给上述合伙人。被告代理人易丽华律师说:“增城建城厂是阮潮坤于1985年个人从银行借款5万元购买改造发展起来的,工商档案登记原告为从业人员。后因申办水泥生产许可证需要,与原告等12人签署了合伙协议,但没有看到他们有出资的证据,原告方是建城厂的财务管理,其提交给法院的账册等证据都显示出资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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