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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中新崔与之的著作版本与佚文

13-1-4 11:3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150| 评论: 0|原作者: 饶展雄/汪廷奎

摘要: 南宋岭海儒宗崔与之是宋代广东籍的名臣,也是增城古代的第一大名人。他的谥号为“清献”,世称崔清献公。清献学富才高,功在国家;不求名位,不结党与,清廉恬淡,高风亮节。著作也很丰富,但留传至今者较少。明初黎 ...


5.6.《岭南遗书》中的《崔清献公集》、《清献公言行录》(下统简称《遗书》本)和《丛书集成初编》中的《崔清献公集》,后者全同于《遗书》本中之《崔清献公集》,只发现改正《遗书》本个别错字,不必加以叙述,只须介绍《遗书》本。《遗书》本将《集》和《言行录》分为两书,采一分为二而不合二为一,无可无不可,然其置《集》于前却是对的,这一点就优于1~4各本。

《集》后有主刻人伍崇曜《跋》,其中评崔子璲、崔爌所编之集“颇嫌芜杂”,所以《遗书》本非常干净利落,除清献撰述的《集》和《言行录》外,只在《集》后附《行状》、《本传》两篇,所有各类其他文字一律不取。《集》的内容和次序是:卷一至卷四为《奏札》一至四,其篇数与次序与前述各本几乎全同,卷五依次为《遗文》、《遗诗》、《诗余》(词)三类共数十篇,附录两篇。这第五卷(附录在外)的分类排列,也显出其优点,即整齐有序。

《岭南遗书》刻于道光三十年,其《集》与《言行录》的伍崇曜《跋》均作于道光二十八年,但伍氏似乎并不知道李肖龙刘清献文集一事,只是在言行录《跋》中说李“辑崔清献言行录以传”并在三卷每卷之首加“增城李肖龙叔膺撰”字样;另外,《崇祯》本新补的那首七律诗也未收入《遗诗》。故推知《遗书》本编者并未见到载有李肖龙《跋文集后》一文的《全录》本,也未见到《崇祯》本和道光本以前的清代几个本子。

而是依据《全录》本前的某二、三早期版本。又据《遗书》本《言行录?跋》说:“然第三卷仅三条,殆不有缺伕欤?清献五世孙子璲汇刻于全录中,今亦录出而重刊之。”则《遗书》本的集和录似乎部是从永乐初崔子璲的第一个明刊本录出,《言行录》中每条分段和次序,也是和子璲辑本一样的。事实上,《遗书》本《言行录》共56段,第三卷三条与《全录》本同。

其它二卷分段和次序是与《全录》本有很大不同的,与《崇祯》等本也不同,但伍崇曜《跋》又称子璲所辑为《全录》,这又说明了子璲辑本当时或称《全录》,或称《言行录》,二名同称。二名分称,大概是分为两系统之后的情形。现在再综述一下1~5的五个本子。《遗书》本所知的永乐本和崔爌辑本,已被评为“芜杂”,那么,自《崇祯》本以后至过光三十年每出一个版本要多一两个《序》、《跋》,还陆续增加宋、元、明人有关清献的文和诗,即越来越芜杂.

总之1~4各本主体部分以外的内容太多,太滥,而目有些本子的编次杂乱无章,甚至可以说是乱七八糟。其太滥如:收进《通鉴纲目》内容便毫无意义,宋、元、明、清那些颂扬清献的文章,宋人的不妨收几篇,后来的便应尽量精选一二,或全部不收,《序》也太多,除择要保存几篇,其余皆可于新版序中简括综述。

其杂乱如:同是旧《序》,为何分置前后;同是他人诗文,却被散列首尾。故在这一点上,《遗书》本便大为优越,读时绝无望芜杂而生厌之感。然而,作为一个较完备的本子来衡量,《遗书》本过于简洁也成为缺点,例如:《御札》之类,则不妨收全部或一部;以见朝廷对清献之倚重,《行状》之外同是门人温若春所撰《墓志铭》亦不妨收入;所有各旧《序》则不应排除尽净,保留几篇并作一版本源流综述,要更好些。

在浏览各本主体部分中,也发现各书都有错字,一句中有不同之字、漏字以及言行录中在崔氏本为夹注之文在《遗书》本中却入了正文,等等,这些都是须经精心校刊才能判定解决的,兹不具体列举。总括起来,我们认为所见各本中,按编纂得体、扼要来衡量,当以《遗书》本为最优长。

清献著作亡佚太多,以致《奏札》在以上各本保存的著作中约占4/5,按《遗书》本统计,共42篇,其中除端平二年受任广东经略安抚使知广州时起,连续5篇奏章有实质性内容具有较大史料价值外,其余全是辞官、辞馆职、乞宫观、求致仕、辞相位的文字。宋代通例,凡皇帝除授新官职,加待制、直学土、学士等“馆职”街名时,被授予者不论真不想还是假不想受,大都要上书辞谢,有的达三辞四辞,其中多是套话,没有多少价值。

清献《奏札》前面一大部分中就有好些篇是这类奏章。从端平二年(1235年)《辞免除参加政事》(共七辞)起的最后10篇奏章,确实全是真不愿意出山拜相的文字,除表示年老和借退的意愿外,也是套话居多。所以这42篇,不论从政治观点,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来看,都不是很精采,意义也不大的,上述几方面意义较大而较精采的则是《奏札》外的诗文和《行状》、《本传》、《言行录》中的一部分观点,上奏之言和其他言论。

以《遗书》本为准,《奏札》外的第五卷,共只有文11篇,诗31首,词2首。相形之下,与《奏札》相比,这些价值高的作品未免太少,亡佚太多。但是,清献佚著毕竟总能搜寻得一些出来。有些书和方志,把《言行录》、《本传》中的某些段落,加上一个标题作为清献文篇,但不能算作道地的清献撰作,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它们是清献原著全篇,很可能是节文或有过字句变动的。

这些文篇很有价值,既在别集附录中已经有了,也不能作为佚文来对待(如标题为《议立事功疏略》、《论直言疏略》等多篇皆此类,不列举)。在读书过程中,我们也曾留意搜寻清献的佚著,现以《遗书》本为准(它是常见易得之本),凡《遗书》本五卷《集》以外的清献全篇(或全段)原文皆作为佚著。据此,我们共发现了文五篇,诗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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