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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等珠三角地区养猪业面临生死挑战

12-10-15 07:45|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237|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出于环保和工商业建设等需要,在广东省惠州市、增城市等珠三角地区,限制甚至驱赶养猪场(户)的行动此起彼伏。显然,铁腕式的整治,易引发基层矛盾,最近此类投诉明显增多。因此,在搭建政府与养殖场(户)对话 ...


不应以工业污染对待养殖污染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一刀切”式强拆猪场事件,广东省畜牧局副局长罗展光指出,近年来,国家积极支持生猪养殖生产,养猪不是违法的,不能说拆就拆。对需要搬迁或关闭的生猪养殖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正确引导,合理补偿,化解搬迁过程产生的各种矛盾。如东莞市政府在整治养殖场时,就拿出大量财政补偿养殖场拆迁损失,起到了示范作用。

罗展光介绍,广东省生猪消费在畜产品消费中所占比例已超过60%。广东省政府从2007年施行生猪发展规划以来,截至2012年生猪自给比例已由过去的60%上升至现在的75%,计划到2020年增至80%,生猪出栏量达到5200万头。罗展光强调,生猪养殖业对广东特别重要,地方主管部门应该有全局观,因为养猪在解决肉食品供应和城并不一致的情况。

在博罗县福田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看来,“这里是禁养区,以后的规划是要搞生态农业休闲旅游,这些猪场都是未经任何审批的违法猪场,非拆不可,更不可能有补乡剩余劳动力以及解决农民就业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当然也必须正视,随着养殖方式由最初“千家万户”养猪到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带来的大量猪粪便积累难以处理,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罗展光说,养殖污染问题不能成为“强拆猪场”的理由。

事实上,因养猪缺乏税收,一些地方政府通常借“环保”之名行驱赶养猪业之实。“科学证明,养殖业带来的排泄物污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工业污染。”罗展光强调,工业污染是破坏式污染,是不可逆的;而畜禽排泄物是上好的有机肥料,只要寻找合适的途径综合利用,就可趋利避害。目前养殖污染矛盾突出,罗展光分析认为,养殖业跟种植业的相互转化不够。


近年来,养殖业规模化发展迅速,而种植业仍处于“散户”阶段,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中偿。前几年,政府下发好几次通知,要求限期搬迁拆除,都被他们拒绝。”福田镇的两位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说,对于违章建筑,政府的态度是斩草除根,零补偿。青年劳动力不愿从事农耕工作,导致耕作面积减少,其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跟不上养殖业发展步伐,导致种养难以有机对接。

早在2008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粤农〔2008〕185号)提出,广东生猪养殖业将向西部、北部倾斜。在整治养殖污染方面,一是重点推广种养结合粪污处理模式,发挥种养结合优势,利用粪便作为有机肥料,变废为宝。

二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协助养殖企业兴建沼气池、污水处理系统等综合处理模式,实现达标排放。罗展光告诉笔者,他视察各示范养殖场节能减排工作时发现,几乎所有的猪场都采用无害化处理猪粪,建设沼气池等。事实证明,养殖业污染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有效解决的。 350148039942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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