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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增城县志》的几点体会

12-12-27 03:1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102| 评论: 0

摘要: 方志学本身是一门科学,讲求严格的科学性是很自然的事。新方志要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我们认为科学性应当是这“三性”的核心,资料性离开科学性是一些没有多少价值的文字;思想性也是以科学性为 ...


二、如何对待地方偏见与违反科学的思潮?

在修志工作中,往往出现狭隘的地方偏见与各种违反科学的思潮,这种思潮多以“为地方争取荣誉”为名,离开事实去编述历史,我们能否坚持科学性正确去对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举几个事例:

1、县人崔与之,是南宋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曾被任命为丞相,但崔坚决力辞。后人有诗赞为:“白麻不能起南海,千载一人非公谁?”然而在社会主义的今天,不少人仍然以官大为荣,每每将崔与之称为丞相,说增城出了一个崔丞相,是增城的光荣。在提到崔与之时,不论在书刊、报章或各种场合,开口闭口都离不开“崔丞相”。

这种官大为荣的庸俗思想不仅违反了事实的本身,也违反了崔与之本人的意愿(宋理宗8次亲下诏书,崔与之13次上书力辞)。我们在县志中,突出崔“重事功,淡官位”、勤政为官、廉洁为民的形象,发扬其高风亮节的精神。后来增城召开有省市学者参加的之研讨会”上,一些专家亦认为,崔未有接受此职,不宜称之为丞相。县内有些人亦慢慢改变了看法。

2、挂绿荔枝是增城荔枝中的稀有品种,自清代康熙年间出现后,一直享有盛誉。修志期间,有人别出心裁,以何仙姑与挂绿的神话传说及虚构情节著文,制造了唐代杨贵纪吃挂绿荔枝的奇谈,甚至认为南越王赵佗进贡给汉高祖的荔枝也是挂绿。有人质疑时,作者辩称目的是为增城增荣誉云云。也有一些人对此表示欣赏,说挂绿的来历也可多此一说。由此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风波。

面对这类非科学思潮,我们坚持科学态度,认为对挂绿的考证,应以史书记载为主要依据。而史书记载是清楚的;还有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杨宝霖的考证文章,证实挂绿最早出现于康熙八年。由于我们发表了有说服力的论文,反对虚假的考证,得到了多数关心挂绿的县人(包括果树科技人员)的支持,大家觉得虚假的东西并不能带来荣誉,而真正的荣誉来自实事求是。

3、增城古代传说中,何仙姑可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旧县志有多篇记述何仙姑的文章,说她是唐代人,父母将她许配于人,出嫁之日,不知去向,随后说她已成为仙人,增城人把她说成是八仙之一(按:八仙中的何仙姑,各类典籍说法不一,未有定论)。县内有几处何仙姑庙,近年来焚香参拜的人络绎不绝。不少人以县内有何仙姑为荣,不遗余力地进行宣扬,如将她列为增城古代十大名人之一,甚至说成是唐代女诗人,等等。

编写县志时,我们当然不能顺着这股潮流去进行宣扬,但对这个人物如何处理,是颇费考虑的。有人提议把她写入人物传,我们考虑到旧志将她列入仙释类,她的传记内容多是成仙之类的无稽之谈,以至有无此人,也不无疑问;其次,即使真有其人,亦不过是一个抗婚而出逃的女子,虽有反抗封建婚姻的进步意义,但并无多少事迹可记,况且连名字也是查无实据的。

因而入人物志是不恰当的。考虑到她知名度较高,县志不能不有所反映,然而又面对县内出现的一股崇拜仙佛的风气,对这类人物的叙述必须慎重。后来决定将旧县志何仙姑的传记译成语体文,列入“民间传说与故事”一节内,做到既有所反映,内容又比旧志为少,这样处理,可能是比较恰当的。

4、《人物传》初稿中,有“列之杰”其人。说他是北宋皇朝的驸马,尚永安公主,端拱戊子拜枢密院使(按宋代无此官衔),淳化二年奉敕来镇广南乐路等等。总纂时,查明清两代县志均无此人的记载。据初稿编辑说,是在族谱中发现崔与之为列之杰写的一篇‘行状”,可以作证云。我们觉得事有可疑,因列之杰如确属驸马高官,历代县志决不会一字不提。为慎重计,到广州各大图书馆查阅史籍,发觉《宋史》并无永安公主其人,《宋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补记》、《广东通志》亦无列之杰其人,可见情节全属虚构,定稿时遂不收录。

由此可见,族谱虽然保存一些有价值的资料,由于“光宗耀祖”思想的影响,有的族谱往往给祖先加官进爵,虚构荣衔。选用资料的,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查核,否则将成为无中生有的笑话。定稿后,有学者在《羊城今古》发表署名文章②,列举事实,指出崔与之为列之杰写的“行状”一文,实为伪造。这篇文章可为该族谱虚构列之杰荣衔的佐证。

三、如何对待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增城始建县年代存有疑问,是旧县志遗留下来的问题。明代县志记载为后汉建安六年(公元201年)建县,至清代乾隆开始,各届县志的按语均说:“旧志俱言县始于建安六年,不知何据?俟再考”。至今240多年,未有解决。本属修志,副主编王一洲进行考证,发现《后汉书郡国志》断限于永和五年,当时南海郡七县已有增城在内,故增城建县最迟应为永和五年(公元140年)。

然而县内有些领导人认为“建安六年说”已有几百年历史,1993年增城撤县建市时又作了大量宣传,为全县人民所接受,不要去改动了;要改也应以“建安六年说”为主,“永和五年说”为次。编辑部内亦出现较大分歧,有人认为县志是“官书”,领导说了算;有人则对新成果表示怀疑。面临如此重大压力,是坚持真理还是让研究成果付之乐流?

我们觉得,弄清建县年代,是一个学术问题,应以科学论证为依据,新的科研成果出现,应能为各界所接受。县领导亦表示要尊重科学。在广东省历史学会帮助下,省内多位专家教授参与研讨,著名学者曾昭璇教授指出;王一洲的考证,“解答了乾隆以来学者们的疑惑,是我省或我市修志工作一大功绩”③。暨南大学唐森、陈代光、中山大学司徒尚纪等有名望的历史、地理学教授亦相继写出论文,认为增城建县年代的上限尚未能确定,而建县的下限年代,则一致同意为后汉永和五年④。

同时我们亦查出“旧说”来源于《永乐大典》,该书卷11906记载有:“《南海志》:(增城)本汉番禺地,后汉建安六年置。故《后汉志》南海都下有增城县”。《永乐大典》是明朝皇帝颁发的典籍,其增城建置年代的说法是明代县志必须遵守的,故直至清代才有人敢于提出怀疑。《南海志》共有三本,均已佚(元大德残本,对此无记载),它说增城是“后汉建安六年置”,又把《后汉志》作为这种说法的凭籍,可是《后汉志》(按:即是《后汉书.郡国志》)是断限于永和五年,比建安六年早了61年,不仅不能为“建安六年之说”作证,反而说明《南海志》把增城建置年代弄错了。

经过反复协商,县领导最后同意按实记载,在省志办黄勋拔主任主持下定调:即旧志说法与今次考证的结论并存,这样才结束了长达三年的争论。我们不顾个人得失,坚持以科学性的原则去对待有争议的问题,在广东修志工作中,恐怕是罕见的。新近出版的大型工具书《广东省历史地图集》对后汉时期广东境内行政区划有:“至迟在永和五年(140年)南海郡增置增城县”的记述⑤。说明了我们的新成果已开始为学者们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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