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行试点先行启动。在各镇街先行开展“工改工”试点项目,采取“一项目一方案”形式推动试点项目实施,总结经验做法后有序推广。各相关部门和镇街所负责工作任务,按照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步骤,确保各项工作先行启动,再逐年逐步完善和展开。 (四)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对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工商信局设定年度引进选址存量工业用地的招商储备项目任务数,对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和各镇街设定年度盘活存量低效产业用地的面积任务数,并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合力围绕目标任务推进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六、其他 (一)本办法支持政策中的招商项目奖励、达标贡献奖励、搬迁租金补助、村改招商奖励不予重复享受。同时符合我区内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后仍需兑现的支持政策,将延续执行完毕。 附件1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 附件2 “工改工”项目实施指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