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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广州增城推进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先行先试 开展“工改工”试点

22-7-22 03:32|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178| 评论: 0|来自: 增城政府网

摘要: 2022年7月19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增城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工作部署,加快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22年7月19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增城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工作部署,加快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增城区将以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工改工”提质增效、推动中小企业向工业产业区块内集聚、建立存量工业用地综合管理体系、推动存量工业用地产业业态升级、推动工业片区环境改善和形象提升等6个方面为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管理。

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全区企业和工业用地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建设企业(土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企业和土地权属人主动填报用地信息、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应上传数据、各镇街现场核查后补充数据,构建高度集成的企业(土地)综合信息全景图。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充分用好《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省市相关政策,按照广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条件要求,推进一批区位较好、规划符合性较好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先行先试开展“工改工”并申请纳入广州市试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项目导入,确保改造持续动力和改造经济效益。

同时,对“工改工”试点项目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对于符合城市更新政策的试点项目,对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权利主体通过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联营、收购归宗等方式,将房地产相关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后,可由该主体申请实施改造,在完成上盖物拆除后注销原有不动产权证,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直接与单一改造主体签订出让合同,在税费征收等方面视同政府土地收储办理。


增城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工作部署,加快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精准发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发展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0〕8号)、《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穗工信规字〔2021〕1号)、《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_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效益优先理念,不断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管理,大力推进存量工业用地按照更集约、更高效利用的原则,开展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本办法统称为“工改工”),实现存量工业用地得到充分开发、土地承载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活力得到充分释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稳定预期。政府在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以工业用地发展规划为指引,明确存量工业用地以“工改工”为方向;严守工业产业区块底线,加强工业用地管控,位于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的存量工业用地应严格按照工业用途规划实施建设,除公共利益需要外,禁止调整为其他用途,尤其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稳定市场各方对存量工业用地的开发预期。

2.有效管理,分类施策。健全存量工业用地管理模式,加强存量工业用地的信息管理,开展存量工业用地产出效益评估,坚持利益激励与倒逼促改相结合,重点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升级、村镇工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实现多方共赢。明确存量工业用地“工改工”项目产出监管要求,实施分类监管,加强监管评估工作,确保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再利用。

3.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的职责分工,设定主要职能部门和镇街的任务目标,建立部门、镇街协同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纳入目标任务考核范围,确保用地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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