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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增城保安劝架劝来15年徒刑"的青天法官黎健辉

12-5-19 07:19|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962| 评论: 0|来自: 民在线网

摘要: 2012年4月11日下午三时许,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第八审判庭,一年轻女子紧紧地握住黎健辉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您啊!黎法官,我再也不上访了!谢谢您帮我们调解,谢谢您帮我们化解了矛盾。”黎健辉和蔼地说 ...
林阿伯沮丧地说:“广州中院两次判决,合计要赔偿我128万多元,实际上我到现在一分钱赔偿也没拿到。对这个问题我想不通。”黎法官耐心开导说:“判决书并无不当之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赔偿金额应由罪犯本人的财产支付,如果罪犯本人没有财产,执行上就有难度。现在判决书判决由湛卫兵赔偿64万多元,他本人没有这笔钱,只能由其家属与你协商赔偿数额,以取得你的谅解。如果你们能达成谅解协议,对湛卫兵的刑期可以酌情考虑减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考虑到你们夫妻俩均是残疾人,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急需要钱治病和生活,我真诚地希望你们双方能够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能获得一定赔偿,多少可以改善一下生活,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林阿伯点了点头,认为黎法官言之有理。

坐在被告席上的梅莉琴一直在默默流泪,这是一个贤惠善良勤劳有操守的优秀女人。她爱这个家庭,爱自己的丈夫,爱孩子。她孝敬老人,自从丈夫出事后,她一直在设法寻求被害人家属谅解,毕竟15年的刑期太漫长了啊!梅莉琴表态,虽然自己仅有不到2万元的积蓄,但会尽最大努力向亲友筹借3万元,一共5万元作为赔偿,只求得到阿伯原谅!“阿伯,我上有公爹公婆要我赡养,下有9岁幼子要我抚育,救救我!救救我这个家啊!”梅莉琴再三恳求林阿伯道。

林阿伯沉默不语。记者进一步劝说道:“根据广州中院的164号判决书认定,被害人林阿伦对引发案件有一定责任;被告人湛卫兵参与殴打被害人的程度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加之湛卫兵没有前科,是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等等这都是正确的,说明湛卫兵本身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得饶人处且饶人啊!”诚心感动天地!林阿伯终于点头同意了。

双方约定赔偿额为5万元,由梅莉琴尽快凑齐这笔钱汇往广东高院账号,再由林阿伯出具书面谅解书,支持省高院对湛卫兵从轻处罚。几天后,林阿伯原原本本地收到了广东高院转过来的5万元赔偿金,他感动万分!之前,他曾听人讲,高院会找他收手续费,法官会找他索要“红包”,这都不是事实啊!出于感激,他打电话给黎健辉法官,表示一定要给他送个象样的“红包”,黎法官谢绝道:“阿伯啊!万万使不得,公事公办!这是我们的份内之事!”

大张旗鼓宣传好法官公正司法和谐有保障

湖南长沙正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总裁,著名维权专家刘丰就老师在看完广东高院关于湛卫兵故意伤害案的二审判决书后,赞赏不已,认为这是一份高水平的优秀的法律文书,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维护了困难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黎健辉法官以一颗情系困难群体的爱心追求司法公正,所以他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爱戴。

在谈到今后如果有新证据表明二审判决书还存在暇疵,比如广州中院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认定湛卫兵属于从犯,对此二审判决仍予以维持。如果今后有新证据表明在本案中湛卫兵确实属于从犯,湛卫兵又如何维权呢?刘丰就说:“仍然不能否认这是一份优秀的判决书。只要有确凿的新证据,仍然可以通过司法救济途径维权,这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

现在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对法官需要更多的正面宣传。2012年3月12日,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两院报告讨论会上,鼓励各级法院自爆家丑的同时,也拜托媒体,在监督法院的同时,也要多报道法院好的事迹、好的法官。他说:“很难想象当群众面对的都是媒体揭露出来的黑幕时,能对法院、法官保持信心吗?媒体更要引导群众不信访只信法!”郑院长的话说得多好啊!

谈到郑院长的讲话精神时,刘丰就说:“像黎健辉这样的优秀法官在广东高院应不在少数,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他们是全国法官学习的榜样!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宣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最近,湛卫兵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家属陆续给记者打来电话,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要求记者报道黎健辉法官的事迹,对这位实实在在关心困难和弱势群体的好法官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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