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由省住建厅,广州市建委负责指导和服务援建,增城市具体落实,对口帮扶各区参与完成.成立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叶牛平(市政府);副组长:何世光(市纪委),冼银崧,邬卫东,刘荣照(市政府),;执行副组长:邓毛颖(市规划局);成员:各镇,规划,国土,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农业,林业和园林,水务,教育,卫生,环保,新农办,城监大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通,供电,监察等部门. 成立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统筹工作,办公室主任:邓毛颖;副主任:蒋万芳,赵洁红,钟汝清.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下辖规划设计总顾问单位,各镇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和顾问专家组.各镇成立名镇名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书记负总责,镇长(街道办主任)具体管理,成员由规划设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及各镇所属具体工作部门组成,指定各镇所属具体工作部门为各镇的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 (二)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确定. 为使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的工作少走弯路,能抓住重点,凸显成效,分别由省住建厅,广州市建委采取“援建+服务”的方式为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工作选派规划设计和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由市政府安排服务经费. 1.规划设计单位的确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援建+服务”的方式指导和帮助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为增城市北部山区镇每镇选派一家业绩优秀,技术过硬,人员齐备,责任心强的规划设计骨干单位,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口派潭镇,正果镇,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口小楼镇,并选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为规划设计总顾问单位.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总顾问单位自设计前期工作到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2.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确定.由广州市建委通过“援建+服务”的方式,为增城市北部山区镇每镇推荐一家同时具备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资质,在行业内信誉优秀,技术过硬,人员齐备,责任心强的骨干单位作为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三)顾问专家组的组成. 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顾问专家组,由规划设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为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的非常设专家咨询机构.顾问专家组根据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对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项目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和评审,对造价,招标文件,重大工程变更进行专家审核,并参与其他技术协调会. (四)项目的确定. 对广州市番禺区(对口帮扶派潭镇),越秀区(对口帮扶小楼镇),天河区(对口帮扶正果镇)各对口扶贫资金,广州市财政,增城市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的不同来源,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立切实可行的实施项目清单.项目清单由设计单位及各镇按实际情况拟定,经各部门,专家论证和评审后由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统筹形成2011年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实施项目方案,报市名镇名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最终形成2011年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实施项目.实施项目确定后,作为项目立项,安排资金计划的依据. (五)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1.资金来源.增城市名镇名村建设的资金,主要通过对口扶贫援助,本级财政配套投入和统筹其他建设资金等多渠道,多形式筹集:一是来源于广州番禺区,越秀区,天河区的援建资金;二是来源于本级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统筹本级和广州市财政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四是统筹社会捐助扶贫资金. 2.资金使用.各对口扶贫资金的使用遵从相应对口区的操作模式;本级和广州市财政农,林,水,教育,卫生专项资金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按其行业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实施计划进行分配使用;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由市新农办根据实施计划统筹分配使用.各渠道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由市名镇名村建设办公室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局实施统一管理,市审计部门严格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