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解放后 尤其是1950年后,广州农业土特产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体现为水果和蔬莱类的种植面积、产量都在稳步发展。1976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政策,使农业土特产生产得到进一步的新发展,出现“庄园式”生产,创造了“丘顶林木,丘麓果牧,以林带果,果牧结合”的立体生产的“罗岗模式”。 概括地说,目前广州农业土特产无论在种类、品种、面积、产量等方面大都以市区为中心向郊县逐渐递减,城郊园艺农业特点明显,市辖区农业土特产生产居中心地位。市辖区与郊县这种生产差异,主要是因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生产条件、管理水平、品种结构、经济地理位置、生产技术及传统历史等多种原因所作用而形成的。 预料随着社会发展,广州传统农业土特产必定得到新的发展,并创造出新的品种。如60年代,天河区沙河镇冼村培育出四九菜心;从化县民乐茶场培育出民乐红碎茶;流溪河林场培育出流溪河绿茶;1979年白云区九佛镇引种白兰花等,这些农业土特产在广州经济发展中日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广州农业土特产志》,广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编,1983。 2.《广州市果树资源与区划》,《广州市蔬菜资源与区划》,广州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1986.6。 3.《珠江三角洲农业志(初稿)》(五、六部份),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珠江三角洲农业志》编写组,1976。 4.《广东特产风味指南》,花城出版社,1983。 5.《广东风物志》,花城出版社,1985。
|